人民監督員制度是對檢察權力運行的社會監督方式,是司法民主、司法公開的重要形式和制度體現。人民監督員行使監督權,充分體現了人民群眾對于司法工作享有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5月27日,丹巴縣檢察院邀請省、州、縣人大代表和人民監督員參加了對英某某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的庭審觀摩活動。在庭審結束后對該案開展了案件評議。會上,辦案檢察官對英某某涉嫌貪污、賄賂罪一案的案情進行了簡單的介紹,同時對適用的法律條款、應受到的刑事處罰與相關法律規定進行了詳細的闡述,給旁聽群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
各位人大代表和人民監督員對該院開展的庭審觀摩、案件評議活動給予了高度贊揚。一是要加大對職務犯罪的打擊力度,特別是對貪腐分子,要像秋風掃落葉一樣毫不留情。二是希望以后能經常組織此類活動,讓人民監督員在活動中更好地行使監督權,提高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的積極性、主動性。三是希望檢察官們繼續努力不畏艱險、不畏強權做好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守護神。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院將繼續落實好聯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監督員制度,充分發揮檢察職能、職責,在維護公平正義、服務大局中發揮重要作用,運用法制理論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讓人民群眾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丹巴的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