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屏山縣人民法院用好示范性判決成功調解一批勞動爭議糾紛引發的35件系列案,數十位原告和被告成功達成和解,取得了“審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社會效果。
2021年12月,20位勞動者與某某公司因不服屏山仲裁委的裁決,雙雙訴至本院,本院作出判決后,雙方均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公司提出基于人性化的管理,公司在原案訴訟期間仍對20名職工發放基礎工資、繳納住房公積金、社保、醫保等費用。后因生效判決確定的合同解除日期在上述繳費日期前,故公司認為20名勞動者應退還超過合同解除日期后發放的金額或在執行程序中予以抵扣,20位勞動者不同意。雙方發生爭議后,公司以不當得利糾紛為由、20位勞動者以勞動爭議糾紛為由分別訴至法院。
屏山法院受理后,辦案團隊深入了解案情,綜合分析此案背后承載的社會效果,為高效、妥善處理案件,辦案團隊決定采取調判結合方式,對堅持不調解的5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件快速做出判決,通過該5起生效判決結果引導雙方摒棄分歧、展開對話、協商方案,最終促使剩余15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件調解結案,20名勞動者也主動撤回對該公司的訴訟。
近年來,屏山法院積極探索多元調解模式,針對勞動爭議、商品房買賣等群體性糾紛中,建立健全“示范性訴訟+調解聯手發力”矛盾糾紛化解模式,選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審理、先行判決,通過發揮示范案件的司法引領作用,用示范判決確定規則,引導當事人合理調整訴訟預期,推動同類糾紛批量、快速化解。
(楊東升 曾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