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助力優化地方營商環境,保障金融安全,敘永縣人民法院加大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源頭化解,聯動敘永縣金融調解委員會、充分發揮多方作用,形成強大合力。原告中國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敘永縣支行與被告李某某、吳某某、敘永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被告于2017年1月9日向農行申請240個月一手房安家貸人民幣23萬元,貸款到期后,被告由于諸多原因未及時歸還,某行訴至法院,敘永法院及時委托敘永縣金融調解委員會調解,金融調解委員會收到案件當天就啟動了調解程序,對本案進行調解,調解成功后,雙方握手言和,徹底化解了矛盾糾紛。
自成立敘永縣金融糾紛調解委員會以來,在司法局、人民銀行及各金融部門的支持配合下共調解涉金融糾紛案件150余件,調解成功28件,為敘永金融糾紛化解打下了堅實基礎。敘永法院通過訴前委托金融調解委員會調解案件,不僅簡化程序,靈活適應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的要求,有效降低銀行維權的時間和資金成本,同時還減少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對抗性。真正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雷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