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藺縣法院執行局干警奔赴執行現場,通過耐心調解、釋法說理,成功化解一起因買賣合同糾紛引發的“擋車阻賣”沖突,最終促成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實現案結事了,彰顯司法執行的力度與溫度。
案情溯源:貨款糾紛引風波
2024年,申請執行人余某與被執行人某牧業公司因買賣貨款糾紛訴至古藺縣法院,經法院組織雙方調解,某牧業公司應當償還余某貨款26640元及案件訴訟費保全費,共計27156元,由某牧業公司通過分期還款方式履行。此后,該公司未及時履行償還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調查發現,該公司飼養的肉牛是唯一可供執行的財產,遂立即與公司負責人溝通,執行干警現場清點牛群數量,并且依法查封牛群,督促公司方限期變賣履行義務。
而后,當該公司聯系買家交易時,余某因擔心款項被轉移,帶人現場阻攔運牛車輛,雙方一時間“劍拔弩張”,矛盾一觸即發。
執行現場:法理交融破僵局
1.快速響應,穩控局面。接到線索后,執行干警火速趕往現場,第一時間隔離雙方,防止沖突升級,法官通過與雙方當事人現場溝通,明確告知該牧業公司應該履行的還款義務,督促公司變賣財產后及時履行;另一方面告知余某阻攔合法執行行為將承擔法律責任,且因阻攔行為造成的財產損失將由其承擔。
2.釋法析理,消弭疑慮。針對余某的擔憂,執行干警現場制定方案:一是全程監督交易:現場監督買賣雙方交易打款,交易后督促被申請人即刻履行還款義務;二是確保賬目公開透明:當場核對牛的數量、價格及相關情況,杜絕暗箱操作,損害當事人利益。
3.柔性執法,化解矛盾。法官通過法理與情理相結合,勸導雙方和解,化解矛盾。最終余某同意被執行人賣牛,被執行人也將交易款優先償還余某貨款。
善意文明執行顯成效
通過現場有序清點并完成牛群變賣,被執行人當場向余某支付27156元,案件圓滿執結,余某權益得以保障。此次執行行動避免沖突升級,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獲現場群眾認可,達到“辦案一件,教育一片,警示一方”效果。古藺縣法院在執行時充分考慮涉農企業實際情況,對涉農資產采取靈活變價方式,選擇對被執行企業影響最小的執行方案,最大程度減少企業損失,為企業生存發展提供支持,助力營造良好法治化營商環境,是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生動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