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川西旅游高峰期,為切實助推康定市旅游經濟發展,康定法院姑咱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涉旅買賣糾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便捷、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務贏得雙方當事人一致好評。
2022年8月,梁某某在康定某超市購買了1包6元的“繼紅八角”,但是回家后發現八角已過期1個多月。梁某某認為超市沒有盡到相關責任,售賣過期產品以次充好,應按照相關法律給與賠償,但超市拒絕賠償,故訴至姑咱法庭,請求返還6元貨款,并給付賠償金1000元。
姑咱法庭的承辦法官收到訴狀后,通過撥打電話、發送短信的方式,積極聯系雙方當事人,迅速厘清案件事實,考慮到原告為外省人,而案情簡單、事實清楚,最終決定采取訴前調解的方式辦理此案。被告超市負責人在與法官溝通過程中承認售賣過期食品的事實,由于其已經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以罰款,便不再愿意對顧客進行賠償了。承辦法官結合以往相關案例耐心為其析法明理,并詳細闡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八條規定,同時幫助其明確區分行政處罰與民事賠償。最終,承辦法官通過“多元調解”平臺線上調處功能,成功化解這場買賣糾紛,達成調解協議,被告通過微信當即支付了賠償款。
為預防類似案件的發生,承辦法官以此案現身說法,與食品經營者取得聯系,來到餐飲企業、農貿市場進行食品安全主題宣傳,要求商家不得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并對此類食品進行清理下架處理,讓轄區內的商戶共同參與營造良好的旅游市場,從源頭減少旅游糾紛發生,向游客提供游開心、食滿意的豐富體驗。
以過往各類法主題治宣傳為基石,今年以來,姑咱法庭除已經辦結的三件涉旅案件外,未收到類似涉旅糾紛。下一步,姑咱法庭將堅持和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將人民法庭工作主動融入基層治理、旅游發展和鄉村振興總體布局中去,用實際行動踐行人民法庭“司法為民”的不變追求,竭力為當事人展示最溫馨、最便捷的人民法庭“楓”景線,用真情服務書寫人民法官“為民司法”的嶄新篇章。(余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