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現在開庭!”隨著法槌的敲擊,青神縣人民法院對劉某、李某某、徐某和竇某某聚眾斗毆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本次庭審由青神縣教體局組織50余名初中學生進行庭審觀摩,讓學生面對面、近距離感受法庭的威嚴與莊重,通過鮮活的案例警示大家要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樹立正確的交友觀和價值觀,暴力行為不可取,以暴制暴終將被嚴懲,違法犯罪必受法律追究,教育學生要遠離違法犯罪。
庭審中,法庭查明犯罪事實:2023年4月3日凌晨,被告人劉某、李某某等4人在青神某處協商解決之前馬某(另案處理)搶其“笑氣”一事,但協商未果。后被告人劉某邀約陳某、王某某、楊某某等人到青神幫忙打架,馬某邀約被告人徐某和竇某某、黃某某(另案處理)等人幫忙打架。雙方人員到達后,馬某一方每人手持刀、棍走向李某某,馬某用西瓜刀拍打李某某頭部,李某某用劍朝馬某一方亂揮,馬某一方等人提刀沖上去圍著李某某砍,李某某左手被砍傷,雙方停止打斗。后經鑒定認定,李某某的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
在法庭主持下,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環節,四被告人分別作了最后陳述。劉某、李某某、徐某和竇某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后悔。
經過審理,法庭認為,被告人劉某為報復他人,糾集被告人李某某等人持械聚眾斗毆,被告人徐某、竇某某受他人邀約持械聚眾斗毆,上述四人行為觸犯刑律,應當以聚眾斗毆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審理查明的事實,綜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認罪悔罪態度,當庭宣判4名被告人犯聚眾斗毆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一個月以上不等刑罰。
閉門“說教”,不如現場“說法”。庭審結束后,審判長從預防犯罪、正確交友等方面對在場觀摩庭審的師生進行了法治宣傳教育,取得較好的效果。通過本次庭審觀摩活動,法官以“寓教于審”的形式為學生群體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教育課,不僅讓同學們直觀了解到審判程序和訴訟過程,還讓同學們深刻認識到違法犯罪行為所帶來的嚴重后果。
下一步,青神法院將持續延伸司法職能,通過開展巡回審判、“送法進校園”、組織講座等多種形式,做好未成年犯罪預防工作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切實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識,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讓青少年在法治的精心澆灌下茁壯成長。
觀摩學生稱:“這場庭審對我的觸動很大,第一次近距離感受到法律的威懾力,違法犯罪必被追究刑事責任”。
旁聽人員表示:“盲目講究兄弟義氣,為兄弟扎場子,最終演變成了街頭的一場棍棒戰。今天的庭審警示我們,在今后的學習和生活中,要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遇事三思而后行,注重自身良好品德和行為的養成,做一個對社會、對國家有用的人。”
法官寄語: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聚眾斗毆犯罪,血氣方剛的年輕人不靠法律解決糾紛,而是拿起“棍棒、刀具”糾集多人“為兄弟扎場子”,演變成了公共場合上的持械聚眾斗毆,造成一人輕傷,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本案的各被告人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受到了嚴重的刑事處罰。希望在座的各位,以此為戒,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要因一時沖動而不計后果,不要最終身陷囹圄才追悔莫及,世界上沒有后悔藥,遇事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