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被稱為彩禮“新規”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針對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彩禮認定范圍、彩禮返還原則、訴訟主體資格等重點難點問題予以規范。近年來,民間“彩禮之爭”從未停止,甚至鬧上法庭的案例屢見不鮮,依托人民法庭開展治理高額彩禮、推進移風易俗集中宣傳工作顯得尤為重要!
“遇到騙婚,怎么辦”“哪些不屬于彩禮”“彩禮被丈母娘拿走了,我能起訴丈母娘嗎”“我給了6萬8的彩禮,算你們說的高額彩禮嗎”。東坡法院法律服務“趕大集”,普法現場法治氛圍濃厚,群眾紛紛前來咨詢,現場熱鬧非凡。
為更好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倡導婚嫁新風,促推婚姻家事糾紛訴源治理。東坡法院多悅法庭、萬勝法庭送法下鄉村,為轄區居民送上“家門口”的司法服務。
臨近“谷雨”,小雨綿綿,卻擋不住多悅法庭干警送法進鄉村的熱情。4月18日,東坡法院多悅法庭結合群眾心理,以案說法,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群眾介紹了高額彩禮帶來的不良影響以及如何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在婚姻關系中的合法權益,引導群眾增強法治意識,讓婚姻始于愛,讓彩禮歸于“禮”。
4月19日,萬勝法庭前往萬勝鎮街心花園向街邊來往群眾發放“治理高額彩禮 推進移風易俗”宣傳單,對移風易俗進行廣泛宣傳,引導群眾身體力行,抵制高額彩禮,爭做文明新風的積極倡導者和自覺實踐者,讓移風易俗蔚然成風,樹立鄉風文明新風尚。
下一步,東坡法院將繼續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在“治理高額彩禮、推進移風易俗”專項活動中,充分利用基層法庭貼近一線的優勢,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繼續加大普法宣傳力度,不斷延伸司法服務觸角,不斷改善老百姓精神風貌,煥發文明新氣象,全力回應人民群眾的司法期盼,為基層社會治理工作貢獻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