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識產權日的由來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于2001年4月26日設立世界知識產權日,并決定將每年的4月26日定為"世界知識產權日",目的是在世界范圍內樹立尊重知識、崇尚科學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營造鼓勵知識創新的法律環境。2024年4月26日是第24個世界知識產權日。
知識產權宣傳周 每年的4月20日至4月26日,知識產權宣傳周在全國展開。自2009年開始,知識產權宣傳周已歷時十余年,從發展到運用到保護,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步伐一步也沒有停下。今年宣傳周的活動主題是:“知識產權轉化運用促進高質量發展”。 知識產權知多少 什么是知識產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3條規定: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一)作品;(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商標;(四)地理標志;(五)商業秘密;(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七)植物新品種;(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最常見的是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權利人取得知識產權后,除權利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規定外,其他任何人均不得擁有或使用該項權利,否則構成侵權,將受到法律制裁。 知識產權的法律特征 (一)客體是具有非物質性的作品、創造發明和商譽等,具有無體性,必須依賴于一定的物質載體而存在。 (二)非經知識產權人許可或法律特別規定,他人不得實施受知識產權專有權利控制的行為,否則構成侵權。 (三)多數知識產權的保護期是有限的,一旦超過法律規定的保護期限就不再受保護了。 (四)除非有國際條約、雙邊或多邊協定的特別規定,否則知識產權的效力只限于本國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