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來源于我國古代婚姻習俗中的“六禮”之一,是男女雙方締結婚姻的重要象征,蘊含著對未來婚姻生活的美好祝愿。彩禮歸根結底是“禮”,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彩禮數額持續走高,有人將彩禮視為衡量愛情和婚姻的“籌碼”,甚至形成明碼標價的地域“行情”,因彩禮引發的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日益增多。為推進移風易俗,弘揚婚嫁新風,促進矛盾糾紛多源化解,米易縣法院攀蓮法庭干警應米易縣攀蓮鎮政府要求,為鎮政府工作人員和轄區內的“法律明白人”等普法宣傳人員開展了以解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為主要內容的專題講座。
講座過程中,攀蓮法庭干警結合工作經驗和實際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大家解讀了關于彩禮的認定范圍、彩禮與贈與如何區分、彩禮的返還規則、共同生活認定規則、接收彩禮的女方父母能否作為被告等常見法律問題,并現場對參加講座的普法宣傳員提出的具體問題進行了逐一解答聽完法院干警的答疑,普法宣傳員們紛紛表示“這場培訓真是及時雨!聽完法官的講解,我們在移風易俗宣傳過程中,心里就更有數了!”
下一步,米易法院將繼續開展治理高價彩禮、推進移風易俗宣傳工作力度,不斷延伸司法審判職能,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心關切的問題。倡導樹立健康文明的婚戀觀念,引導群眾自覺抵制高價彩禮,杜絕攀比之風,讓婚姻始于愛,讓彩禮歸于禮,讓好家風、好鄉風、好民風在米易蔚然成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