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8月,瓜果飄香,丹棱縣順龍鄉官廳村的脆紅李和仁美鎮光明村各品種的葡萄正迎來豐收,大筐小筐的水果將在這里被分裝打包,送往全國各地。
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深化人民法庭服務基層社會治理,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幫助果農預防在運輸、銷售等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法律問題。8月15日下午,烈日下的汗珠混雜著田間的泥土,丹棱法院張場人民法庭干警把“送法下鄉”移動法律咨詢站“開”進了官廳村、光明村水果種植基地,為果農們開展法治宣傳和矛盾糾紛排查活動,助推特色產業發展。
根據以往辦案經驗,許多果農在買賣水果過程中存在簽訂合同不規范的情況,造成矛盾糾紛頻發。于是,張場人民法庭結合屬地實際自行編寫了一套買賣合同模版,建議果農在簽訂合同時,條款盡量明確、具體,權利義務必須清楚、明晰,同時提醒大家注意風險防控。
活動中,法官結合真實案例,針對水果線上線下銷售以及售后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法律問題進行現場講解。法院干警們還上門到果農家、果園里派發買賣合同模版及相關法律法規手冊,切實把法律服務送到基層。
同時,針對村民現場提出的土地承包、租賃合同簽訂等相關法律問題耐心作答,努力引導廣大村民相信法律、學習法律、依靠法律、敬畏法律,為助推鄉村振興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最后,法官走訪了相關村干部,提前進行矛盾糾紛排查,針對性地傳授調解經驗,增強村干部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的能力和水平。
按照“一輛車+一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書記員”的模式,組建“送法下鄉”移動法律咨詢隊,張場法庭通過輕量化的“戰術”隊伍搭建,保證了法律服務的靈活性和常態化,確保能夠隨時將“移動法律咨詢站”開到人民群眾需要的地方。
人民法庭作為新時代“楓橋經驗”的一個很好載體,聯結著人民群眾與多類解紛資源,幫助法院將司法觸角延伸到鎮街、村社等社會治理的最末端。丹棱法院將不斷延伸審判職能,因地制宜、能動履職,推動矛盾糾紛就地發現、就地調處、就地化解,不斷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效能,助推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做實做優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