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3年7月12日,江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某足道館違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同日,江安縣公安局也將在該足道館疑似存在違法使用童工行為通報至江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經查,江安縣某足道館于2023年5月18日正式營業,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間,違法招用未滿16歲的童工薛某某從事足浴技師工作9天。另查明,薛某某于2007年8月12日出生,在江安縣某足道館從事足浴技師期間未滿16歲,系童工。2023年7月13日,江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該店立即整改,并責令其將薛某某送回家交監護人。
處理結果 江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調查認為,江安縣某足道館招用未滿16歲的薛某某從事足浴技師服務工作,屬于違法使用童工的行為,依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六條第一款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遂對該足道館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件評析 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近年來,部分用人單位法治意識淡薄,過于注重利益,忽視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義務,未明確了解用工年齡情況或明知是未成年人而擅自招用。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等法律法規,更是嚴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社會影響較為惡劣。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加大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并對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等各主體的責任予以明確和細化。本案中,該“足道館”非法雇傭童工不僅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更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嚴重危害。江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該足道館作出的處罰決定,切實保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溫馨提示:用人單位、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等應當提高法律意識。只有青少年、家長和用人單位三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遏制非法使用童工現象,共同維護安全、和諧、健康的用工環境,共同營造關愛未成年人、拒絕童工的良好社會氛圍,確保青少年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