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qū)人民法院李莊法庭前往李莊鎮(zhèn)高橋竹村巡回審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并開展法治宣傳活動。
2023年8月21日,成都某信息系統(tǒng)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與宜賓某農業(yè)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公司)簽訂《購銷合同》,雙方約定因某文化娛樂項目需要,由乙公司向甲公司采購價值398000元的顯示、燈光、音響等產品。2023年10月24日,乙公司與甲公司簽訂《項目驗收單》,認可項目安裝及驗收工作。2024年2月,乙公司支付甲公司貨款60000元。后雙方就采購價款支付及合同外是否新增設備發(fā)生爭議,甲公司將乙公司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乙公司支付剩余貨款338000元、合同外新增設備貨款36000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2024年6月,四川某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竣工結算審核報告書》,載明:該采購項目送審金額398000元,審定金額329704元,審減金額68296元,審核內容包括擴音系統(tǒng)、燈光系統(tǒng)配置方案、LED顯示屏等。
李莊法庭受理案件后,為查明案件具體情況,承辦法官前往糾紛發(fā)生地進行勘查,核實雙方合同履行及新增設備的數(shù)量、規(guī)格、價格等。同時,承辦法官還向高橋竹村村委會、李莊司法所工作人員了解糾紛調解相關情況,為該案的后續(xù)審理掃清障礙、厘清思路。
為妥善解決雙方糾紛,承辦法官決定將該案庭審搬到高橋竹村,現(xiàn)場進行巡回審理,并邀請李莊司法所工作人員、高橋竹村干部、群眾參加旁聽,以實現(xiàn)“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當天下午,李莊法庭在高橋竹村黨群服務中心布置巡回法庭,公開巡回審理該案。經過法庭調查、辯論等環(huán)節(jié),查清了案件事實,歸納了爭議焦點。
法庭審理認為,原被告雙方簽訂的《購銷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合法有效,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恪守履行。原告按約為被告提供擴音系統(tǒng)、燈光系統(tǒng)配置、LED顯示屏等貨品,且有新增設備,在安裝完畢并驗收審計后,被告應當按約向原告支付相應貨款。付款期限早已屆滿,被告違約,應承擔繼續(xù)支付的違約責任。法庭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尚欠貨款280000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結合該案情況向當事人和旁聽干部群眾開展判后釋法和法治宣傳,宣講民法典相關編章節(jié)內容,解答大家提出的涉及合同履行、民間借貸、土地流轉等法律疑問,提示大家在市場交易活動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巡回法庭將糾紛化解、普法宣傳送到群眾家門口,彰顯司法的權威和溫度,讓當事人和村民都接受了法治教育,希望法庭多組織開展類似法治宣傳活動。”高橋竹村村干部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