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履行法治副校長職責,筑牢校園安全防線,進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識、法治觀念和自我保護能力,加強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11月28日,興文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劉洋走進興文縣職業(yè)技術學校,帶領師生體驗一場沉浸式“法治之旅”,讓法治浸潤校園,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一個課堂 課堂上,副檢察長劉洋結合青少年的年齡特點和心理特征,圍繞“什么是不良行為、一般違法行為、嚴重違法行為”“未成年人犯罪類型”“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的后果”等主題,將“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等罪名融入其中,為學生們講授法律知識、預防打架斗毆的小技巧,引導同學們增強明辨是非的能力、提升自我保護的意識,并在互動問答環(huán)節(jié)中耐心針對學生們的現(xiàn)場提問釋疑解惑,引發(fā)了學生們的積極思考和熱烈討論,進一步提高學生們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一個故事 在授課過程中,副檢察長劉洋結合自身辦案經驗,講述了“因害怕朋友被欺負而引發(fā)的聚眾斗毆案”的法治故事,用真實鮮活的案例進行解讀分析,重點向同學們解讀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犯罪相關法律規(guī)定和產生的社會危害后果。 案例 小陳,17歲。一次偶然的機會,他聽說小李經常說朋友小田壞話。于是,心中友誼的小船開始蕩漾,他第一時間擴大化地將該消息轉述給小田。二人決定要去討個說法,于是他們一方面主動與小李聯(lián)系約定見面的地點,另一方面又以被欺負了為由叫來了幾個朋友,同時準備了鋼管、木棍等工具以備后患。而本案中的另一方小李,接到電話也不服軟,以同樣的理由叫來了自己的朋友。雙方在約定的地點見面,一言不合就掏出了工具,造成二人輕傷,三人輕微傷。最后,上述所有參與人員均被法院以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
一份忠告 一個個真實的案例引起同學們強烈共鳴,副檢察長劉洋告誡同學們,雖處于青春期,但以強凌弱并非強者所為,以暴制暴更非智者答案,要理性面對、處理青春期的迷茫和生活中的矛盾,作為一名學生,不僅要學好文化知識,還要特別注重培養(yǎng)高尚的道德情操,明法于心,守法于行。
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下一步,興文縣檢察院將進一步落實法治副校長職責,不斷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活動形式,繼續(xù)延伸檢察職能,傳遞法治聲音,為青少年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校園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