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下午,由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主辦、黃灣鎮人民政府協辦的“法潤峨眉·法官送法進黃灣”活動在黃灣鎮天景社區順利開講,為老百姓解答了農村宅基地的合法使用和保護,讓群眾對景區違建整治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
峨眉山市委書記、峨眉山景區黨工委書記龔德勤,峨眉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楊,峨眉山市法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童勇,黃灣鎮黨委書記李萬里,以及黃灣鎮龍洞村、雪芽村、凈水村、清音村、萬年村、報國村黨員干部群眾共計60余人參加了活動。
“宅基地的概念?什么是一戶一宅?進城落戶農民能否繼續保留宅基地使用權?開展峨眉山景區違建農房專項整治的意義?”
針對這些農村宅基地的常見問題和社會熱點,峨眉山市法院行政庭法官張玲結合自身審判工作中遇到的真實案例,以案說法,就農村宅基地的相關法律、政策規定,農村宅基地申請、流轉、收回的流程手續以及農村違法建房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向村民們進行現場法律宣講。
宣講結束后,現場的群眾仍意猶未盡,在交流互動環節,群眾紛紛向法官提出關于農村宅基地的使用和保護、違建整治、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感興趣的問題,市法院民事、刑事、行政庭的法官們一一進行了耐心解答。
問:“我家有5口人,我、我老婆、兒子、兒媳、孫子,如果房屋被拆遷,各項補償款應該如何分配呢,是不是都應當分配給戶主?”
答:“如果家庭成員共同修建的農屋被拆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條至第三百一十條的規定,房屋拆遷補償款屬于家庭成員共有,其分配適用公平原則,同時考慮個人對家庭的貢獻大小進行分配。應當說明的是,肯定會尊重家庭成員內部的分配協議,比如家庭成員一致同意由部分家庭成員領取,法律對此是會予以支持的。”
問:“如果鄰居私搭亂建,影響到我的住房采光和出行,我該如何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我的權益?”
答:“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如何在不傷害鄰里關系的前提下,妥善處理好這個問題,是大家都希望看到的結果。法律規定了不動產相鄰各方應當按有利于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遇到上述問題,建議先和鄰居進行協商或由村委會、司法所調解的方式解決問題。如果協商或調解解決不了問題,可以通過兩種途徑來解決:一是向政府部門舉報,由政府部門對鄰居的違建行為進行查處,責令其整改,并對其進行行政處罰;二是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承擔排除妨害、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活動中,法官們向黃灣鎮龍洞村、雪芽村、凈水村、清音村、萬年村、報國村的村民代表贈送了《民法典》等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書籍。
龔德勤書記對此次活動開展情況表示滿意,同時指出,法院的工作不僅是審判執行,更重要的是用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事教育群眾。下一步要繼續深化“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針對群眾關注的法律問題和社會治理中多發、頻發問題,開展多主題的“法官講法”活動,選用審理過的鮮活案例進行法治教育,豐富活動形式,讓群眾知曉違法的后果和應承擔的責任,引導群眾自覺知法守法,真正實現司法便民利民。
生態環境的保護,功在當代、利在千秋。讓我們共同攜手,做好峨眉山景區違建整治工作,還綠于山、還水于川、還景于民,推動峨眉山景區可持續高質量發展,打造峨眉山旅游新名片。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張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