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題緣由
互聯網時代日新月異,人們的生活也隨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大家越來越喜歡并習慣在網上買東西。遇到雙十一、雙十二等購物狂歡節,有各種大額優惠活動讓人怦然心動,像什么“定金預售”“紅包補貼”“直播帶貨”“滿減優惠”“限時搶購”“低價秒殺”“品牌特賣”……各種活動真是讓人蠢蠢欲動,全都想買。但也可能讓人突然心痛,因為一不小心就可能掉坑里,像什么“拉新紅包陷阱”“0元購陷阱”“刷單返現金陷阱”“套路貸”等等。為了讓消費者朋友們避開雙十一遭遇的坑,不在雙十二重蹈覆轍,買到優惠的商品的同時,還能避開套路電詐,于是就選擇做這樣一期題為“酒麒麟·法官教你避坑雙十二”的法治訪談。
直擊現場
01 現在網購的途徑有很多,在選擇購物平臺的時候,應該注意些什么?
在選擇交易方式的時候,要選擇正規渠道,網購有風險,一定要注意防范,購物時優先選擇經營資質齊全、規模比較大、信譽度較好的第三方購物平臺上的自營店或品牌旗艦店,這樣即使發生消費糾紛也能找到投訴對象。如果選擇微商購物,因為微商是需要辦理營業執照,所以我們要仔細甄別“微商”營業資格信息、個人信息和產品信息等。
02 為了刺激“雙十二”的銷售額,各大電商平臺都會為“剁手族”推出消費信貸、臨時提額服務,以增加透支額度的方式來滿足各種消費需求。這其中涉及哪些法律風險呢?
消費信貸能刺激消費、擴大內需,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減輕消費者負擔,是如今喜聞樂見的一種消費方式。
而消費信貸所涉及到的法律風險,我在這里向大家做三點提示:首先,在選擇消費信貸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注意還款時間、還款方式、貸款利率以及手續費等內容,選擇還款時間更長、還款方式更簡單多樣、貸款利率更低的信貸平臺。就我個人來講,我更信賴“螞蟻花唄”“京東白條”這樣的大平臺。其次,消費信貸應該量力而行,不要被平臺授予的大額信用額度所誘導,要理性看待自己的償還能力,做到理性消費,“剁手一時爽,吃土到山崗”這樣的情況一定要避免。最后,要提醒我們的消費者們,一定要及時還款。逾期還款的話,可能會產生高額利息,讓消費者難以負擔。同時,現在的信貸平臺都已經接入征信系統,逾期還款還可能會影響個人征信記錄,造成生活中的諸多不便。
03 預付定金活動是近幾年流行的促銷方式,那么 “定金”與“訂金”就一字之別, 他們代表不同的法律意思嗎?
現實生活中,我們確實經常被這兩個“ding”金困擾。一字之差,法律后果天壤之別。如何區分呢。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的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回收。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返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這里的定金是寶蓋頭的定,可見,這個定金具有擔保性質,付款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而收款方違約,則要雙倍返還定金。言字旁訂金在經濟交往中的含義是預付,不具有擔保性,任何一方違反約定,只需要將訂金退還付款方即可。
近幾年,很多購物平臺在雙十一、雙十二都推出了預付定金活動,這里的定金就是寶蓋頭定金,如果買家事后反悔了,在法律上賣家可以不退還定金。所以大家在付定金前一定要貨比三家,考慮清楚,千萬不要在直播間控制不住你自己,然后轉身又在朋友圈告知大家,以后一元錢以上的活動都不要找你了。
04 在網購過程中,遭遇明降暗漲、虛假宣傳,該怎么辦?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有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因此,如果你覺得自己遭受了商家的欺詐,你可以依據該條款進行維權。維權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協商、投訴、訴訟等等,但無論哪種方式,你都需保留好你所有的交易記錄以及與商家的聊天記錄,及時完成證據的固定,大家都知道“空口無憑”嘛,這些證據就是你以后維權的基礎。對于形形色色的維權方式,結合我自己的親身經歷,我覺得最簡單、有效的方法就是和賣家友好協商,商家介于平臺對他們的約束,如罰款、差評等,影響他們繼續經營,一般都會積極協商解決,但也不排除部分商家,堅決不承認自己犯錯,這時你可以向購物平臺進行投訴。這兩個途徑下來,如果你的問題還沒有解決,你還可以向法院起訴維權。
05 很多購物網站上有“拉新紅包”等優惠活動,這里頭有可能遇到怎樣的陷阱?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遇到除“拉新紅包”外,還有“砍一刀”、“分享返紅包”等形式的活動。大家在遇到該類情況的時候,不能隨意點擊鏈接,不能隨意將身份信息透露給商家,避免因為身份信息泄露導致的財產損失,甚至可能利用你的身份信息犯罪。今年11月1日國家才頒發了《個人信息保護法》,對公民的個人信息保護的處理規則、個人信息處理者的權利、義務、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進行了明確。
06 在法官的日常辦案中,有沒有遇到網購類的電信詐騙類案件呢?都有哪些常用騙術?
1、預售鏈接。主要表現為以“預購“、“限時購”“預先降價”等為誘餌,誘騙消費者點擊登陸包含木馬病毒的鏈接,竊取用戶信息和賬戶資金。
2、二手交易。主要表現為在各種同城網站或二手交易網站上發不消息,謊稱低價轉讓“雙十一、雙十二”搶購或秒殺的商品。一旦有人聯系購買,便編造各種理由,讓買家直接轉賬付款,收款后便逃之夭夭。
3.冒充公檢法。平時生活中需要實名制的地方越來越多,個人身份信息泄露的風險增加。如果接到稱公檢法的打電話給你,對你的身份信息了如指掌的也要認真核實,最好到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特別是涉及到匯款和賬戶凍結等方面的。
網絡類詐騙套路千萬種,在此提醒消費者網購有風險,購物需謹慎。務必保持理智,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謹防騙子在雙十二”趁火打劫“。購物需要到正規的平臺網購,勿輕信自稱官方、客服的陌生電話。凡是網購要求以手續費、訂金、預付款、退款退稅等理由要求先付款的,都不要輕信。不明來源的快遞,不要隨意接收,以免遭遇網絡詐騙。
07 為了促銷,有的商家推出“0元購”優惠活動的噱頭,消費者“0元購”去薅商家的羊毛不成,反而被一些不良商家“割了韭菜”,面對這樣的情況,電商平臺該賠償嗎?
所謂的“0元購”優惠活動,多數情況下也是需要消費者分享鏈接,多人點擊才能獲得該優惠活動,商家變相地收集了除消費者本人以外其他人員的身份信息,如果這些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不僅造成財產損失,甚至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大家對“0元購”這種活動要保持比較謹慎的態度,對于電商平臺參加活動的商家要認真審核,同時需要提前預付所有價款的,更不要盲目輕信。商家開展“0元購”或者類似的優惠活動以及有獎銷售,在市場環境下都是可以的。但類似于“0元購”或者消費返利等充滿誘惑的這種銷售模式不具備可持續性。對于這類消費,消費者最好敬而遠之。如果確實因為“0元購”優惠活動被騙取錢款,消費者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保存好轉賬憑證等相關依據。
08 直播買貨后,因為商品不合適就提出退貨,卻遭遇售后的一直騷擾、謾罵,遇到這樣的情況該怎樣去維權?
首先考慮與商家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可向購物平臺申請維權,或是向消費者協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如果這些方法都還沒有解決問題的話,你也可以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仲裁和訴訟都是要講證據的,因此我們在網購交易過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關證據,如:聊天記錄、購物記錄、購物發票、商品頁面截圖、快遞單、發貨憑據等依據。如果售后的騷擾、謾罵給我們的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困擾的,那么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09 有的電商推出了網上買房、買車等等,幾萬、幾十萬的東西在網上買,靠譜嗎?
說到這個網上買房、買車,這里給大家推薦一個絕對靠譜的“網購”平臺,那就是我們的網絡司法拍賣。什么是網絡司法拍賣呢?網絡司法拍賣就是人民法院依法通過互聯網拍賣平臺,以網絡電子競價方式公開處置財產的行為。所以啊,我們法院也在與時俱進,我們法院也在帶貨,我們帶的貨不僅種類豐富、而且高端、大氣、上檔次。就挑大家關注度最高的房屋拍賣來說吧,法院帶的貨怎么買,值不值得買?法院拍賣的房屋簡稱法拍房,法拍房為現房,起拍價通常是市場價的7折,如果遇到一拍流拍,二拍掛網價格還會更低。聽到這里,大家先不要激動,聽我把注意事項講完。首先,我們要到正規的平臺參與法拍,淘寶、京東幾乎涵蓋了全國法院90%的法拍,那怎么找到我們呢,以淘寶為例,大家進入淘寶首頁,找到阿里拍賣,再找到帶有國徽logo的法院賣貨,點進去就可以了。千萬不要去相信一些中介所說的,什么協議法拍房啊,這些都是騙你的,。找到合適的房源后,大家還要耐心地閱讀拍賣公告上的詳情及注意事項,主要了解房屋付款要求、稅費承擔、是否有租賃、是否有拖欠費用、是否有交房阻力以及預計交房時間等等。以上都是司法實踐中常見并且對買受人權利有重大影響的,大家一定要認真對待。了解這些信息后,大家一定要親自去看看房屋的品質、了解一下房屋現在是否騰空,順便還可以和物管、左鄰右舍聊聊天,看能否能得到該房屋你想了解的其他信息。以上操作之后,如果還有疑惑,可以電話咨詢我們的承辦法官。總之,對房屋的一切情況都了解清楚、覺得可以接受后,你就可以進入網頁交保證金了,保證金一般為總房款的10%左右。交了保證金就等待拍賣開始,這里也需要提醒大家,在競拍過程中需要理智清醒、果斷堅決,如果是付全款的房屋,也要考慮考慮自己荷包的感受,一旦超過心理預期,要果斷及時止損,因為一旦拍賣成功,因買家的原因而毀拍,不僅保證金會被沒收,而且還要墊付下次拍賣的差價。拍賣成功后,一般在10天內需將房款匯入法院賬戶,法院在收到房款后會出具相關法律文書協助你辦理過戶登記并交付房屋。當然在司法實踐中也出現過,因各種特殊原因無法交房這種情況,若你真不幸被命運砸中,也不要擔心,法院會將房款全數退還給你,這種情況是極少的,因為賣房之前法官也會對房屋進行全面了解,一般有交房不能傾向的,法官都會在詳情頁告知,前面叮囑大家一定要仔細閱讀詳情、實地看房就是為了規避這些風險。總之,從實踐來看,法拍房的價格一般都低于市場價,所以還是具有競爭優勢的,希望各大家都能順利買到經濟適用的房屋。
10 贈品沒花錢,如果有問題,我們是否只能吃啞巴虧?
首先,大家要認識到商家所謂的贈與,與一般的贈與不同,消費者只有根據商家要求,就指定的商品達到一定的消費總額時,才能獲得贈與的商品,因此商家的這一贈與是附義務的,而不是無償的。所以贈品與銷售的商品一樣應當具備合格的品質,經營者不得以贈送為由提供不合格或假冒商品。當贈品有質量問題的,商家應當承擔退換或者賠償的責任。
在這里要提示我們的消費者朋友們:在購物接受商家贈品時,要仔細查看贈品及其標簽、外包裝,看贈品是否有標注廠家、商標、合格證、生產日期、使用期限、使用說明、注意事項等內容,如果商品屬于“三無”產品,要拒絕接受,同時注意保留購買商品和贈品的憑證、單據等作為事后維權的依據。如果發現贈品存在以次充好、以假亂真或者是質量有問題的產品,并因此與經營者發生糾紛的,可以先行與經營者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撥打12315熱線進行投訴,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 減價打折商品可以退換嗎,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嗎?
需區分情況。如果消費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購買商品,那么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退貨時無需說明理由。
但是有的商品則不可以,如1、商品是消費者定作的;2、鮮活易腐的;3、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4、交付的報紙、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對于“減價”“打折”都只是一種價格策略,是商家的個人行為,與商品質量無關。無論商家將商品價格定到多低,都必須保證商品質量,除非商家在銷售時明確告知降價商品本身有質量瑕疵,或者是因其它問題滯銷的“處理品”,買家愿意接受“處理品”的瑕疵而進行購買的,才可以不退不換。
12 快遞退貨遇到電信詐騙,在日常生活中該如何去避免這樣的騙局?
快遞退貨的電信詐騙手段是近年來隨著網絡購物越發便捷和頻繁之后衍生出的新型網絡犯罪。由于現在的電商平臺都提供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的服務,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后發現貨不對版或者與想象中存在差距,通常會選擇退換貨。消費者在自己有真實的退換貨交易的時候,應當進入電商平臺官網進行退換貨服務,而不是輕易點擊短信發送的退換貨鏈接。該類鏈接可能存在木馬病毒,收集你的個人信息后冒充快遞公司,向你寄送貨到付款的快遞,寄送廉價的物品冒充貴重物品或者寄送空快遞,要求你支付價款。在這里要提醒廣大消費者,平時生活中注意保護個人信息,不要隨意將自己的信息告知他人,同時網絡購物應當通過正規電商平臺,對于自己沒有購買的商品不要貪圖便宜隨意支付到付價款,以免造成財產損失。當然,如果確實遇到了該類情況,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13 網購的快遞在運輸途中毀損丟失,遇到這樣的情況,誰擔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做了明確的規定,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該條確定了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負擔的基本原則。因此,在買賣雙方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快遞在簽收之前,貨物丟失或損壞的責任由商家負擔。如發生此種情形,買家可以申請延遲收貨,同時要求商家承擔退換貨的責任。
14 一檔10塊錢的買賣,返現2、3塊,這樣的好評返現行為,合法嗎?
“好評返現”,其實質上是電子商務經營者通過貨幣返現對消費者進行交易賄賂,誘導消費者對產品和賣方的交易行為做出非客觀評價行為。如果這種非正常評價充斥平臺,無疑使得原本的評價機制形同虛設,其他消費者無法通過查看評價來判斷商品的質量、性能,嚴重侵害其他消費者的知情權、損害其他消費者的利益,不僅破壞了平臺經濟的公平交易規則,更破壞了平臺經濟的誠信規則和誠信文化。這種行為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電子商務法》等相關法律中也有規定,屬于違規行為。
老話說得好,小心為上,便宜莫貪。即使有好評返現的誘惑,消費者還是應當在購物消費時作出理性客觀評價,共同構建干凈、真實的網購環境。
法官提醒
一、網購被商家以缺貨為由取消訂單,合法嗎?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條: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當事人一方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并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網購賣家躲避消失,可不可以找網絡平臺賠償?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服務提供者的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
三、贈品沒花錢,如果有問題是否只能吃啞巴虧?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條: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該瑕疵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除外。
《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第十二條: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不得降低促銷商品(包括有獎銷售的獎品、贈品)的質量和售后服務水平,不得將質量不合格的物品作為獎品、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