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愛老助老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瀘州法院開展“瀘法麒麟·守護夕陽”專項行動,通過“專業化審判+志愿服務”的模式,妥善化解涉老矛盾糾紛,助力提升老年人的司法獲得感。
近期,瀘州中院編制了《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律指引手冊》,手冊由婚姻篇、贍養篇、繼承篇、監護篇、財產保護篇共五個篇章組成,我們將分期發布,以饗讀者。
財產保護篇
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律指引手冊
什么是養老詐騙?
養老詐騙是指假借養老之名實施詐騙、騙取公私財物的違法犯罪行為。主要包括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養老產品”、宣稱“以房養老”、代辦“養老保險”、開展“養老幫扶”等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
常見的“養老詐騙”類型有哪些?
類型一:高額投資收益詐騙。打著投資、高額分紅的幌子,以投資養老保險項目、投資開辦養老院、購買養老公寓、入股養生基地、入股“墓園投資項目”等誘騙老年人參與投資。
類型二:養老產品詐騙。以打著銷售保健、醫療等養老產品的幌子,以商品回購、養生講座、免費贈品、消費返利等方式誘騙老年人購買價格虛高的保健品或假冒偽劣產品。
類型三:虛假養老服務詐騙。主要表現為利用上門照料、機構托管、提供床位等形式,通過誘騙老年人簽訂合同、繳納會費、購買養老床位、預交養老服務費用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錢財。
類型四:代辦養老保險詐騙。主要表現為冒充銀行、保險機構工作人員,以代辦“提前退休”“養老保險”等為由,收取老年人的材料費、好處費,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受害人交納的保險金。
類型五:養老幫扶詐騙。假借義務診療、心理關愛、慈善捐助、志愿服務、組織文化活動、低價旅游等形式獲得老年人的信任后,以多種形式對老年人實施詐騙。
類型六:虛假宣稱以房養老。打著“以房養老”的旗號,通過召開推介會、社區宣傳等方式,誘騙老年人簽訂“借貸”“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合同或相關協議,使得老年人將抵押房屋獲得的資金,再去購買其推介的所謂理財產品,從而進行詐騙或者非法集資。
各區縣瀘法麒麟·守護夕陽老年人權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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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道桑榆晚,人間重晚晴,關愛今天的老人就是關愛明天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