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廣大農村婦女兒童及家庭的法治意識,推進敘州區“家有陽光”項目的進程。12月3日,由宜賓市敘州區婦女聯合會,宜賓市敘州區人民檢察院,樟海鎮黨委、政府主辦,樟海鎮瓦房村兩委、宜賓市敘州區金江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承辦的2022年宜賓市敘州區“12·4”國家憲法日宣傳活動在樟海鎮瓦房村舉行。
活動中,市級三八紅旗集體敘州區檢察院干部李卓從“國家支持、家庭責任、社會協同、法律責任”四個層面,宣講了《家庭教育促進法》的主要內容。
活動現場,還組織孩子們開展了宣誓活動。孩子們抬著胳膊攥緊拳頭,眼神堅毅,神情肅然。
活動最后,還發放了《家庭教育促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反家庭暴力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宣傳資料。
敘州區婦聯干部牟仕玲表示:“孩子的成長不能只靠學校,家庭才是孩子的第一個課堂,《家庭教育促進法》規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需要按照未成年人的個體差異和身心發展規律進行教育和培養,提升家長對家庭教育的重視,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