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洪雅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通過破解手機密碼盜竊微信零錢的案件。洪雅法院當庭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徐某某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今年8月,徐某某在公路邊拾得胡某某的手機一部后,徐某某嘗試解鎖其手機密碼和微信支付密碼,發現胡某某的手機解鎖圖形為“Z”,微信支付密碼為“123456”。于是徐某某通過微信掃碼付款、微信轉賬等方式,盜走了胡某某微信綁定的銀行卡余額9300余元。當晚,胡某某發現自己銀行卡上的錢不見了,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洪雅法院經審理認為,徐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徐某某有退賠被害人損失、認罪認罰等情節,遂以盜竊罪對徐某某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法官提醒,現在智能手機APP支付功能雖然便捷方便,但在日常使用時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手機,設置的手機解鎖密碼和支付密碼不能過于簡單,以防密碼被盜。在手機丟失或具有支付功能的APP帳號被盜后,要及時報案,并將相關帳號及銀行卡凍結,避免造成財產損失。(張靜 王易南 郭玉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