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售假犯罪,是一種嚴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為群眾深惡痛絕的犯罪。近日,洪雅法院對一起銷售假煙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并依法從嚴懲處。
2018年以來,被告人王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以低價向經營煙酒店的張某某、龔某某、潘某某等人銷售假煙,涉案金額26萬余元。被告人張某某、龔某某、潘某某等人購進假煙后又以零售或批發的方式向他人進行銷售,涉案金額8萬余元至14萬余元不等。案發后,辦案機關從張某某、龔某某、潘某某等人經營的店鋪內查獲了大量尚未售出的假煙、假酒。法院審理認為,五被告人為謀取非法利益,明知是假煙而向他人進行銷售,其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鑒于五被告人的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且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故決定對五被告人依法從嚴懲處,均不適用緩刑。根據五名被告人情節輕重分別判處了一年四個月至三年二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八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的罰金。判決宣告后,五被告人聲淚俱下,認罪悔罪。(張靜 龔訊 祁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