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
懸賞公告
因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充分發動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及財產線索,有效執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經申請執行人申請,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特發布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趙建華,男,漢族,生于1978年4月13日,戶籍地四川省合江縣參寶鄉白巖村七社30號,現住四川省合江縣參寶鎮高照村一社13號,公民身份號碼:51052219780413****。
執行案號:(2025)川0502執恢281號
執行標的:70萬元
一、懸賞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本案執行完畢之前。本公告發布后,若被執行人已經履行完畢全部義務,本懸賞公告自動失效。
二、懸賞條件
申請執行人承諾,凡提供被執行人下落并使人民法院控制被執行人或者提供財產線索使案件得以執行到位或部分執行到位的,經法院查證屬實,按照實際執行到位案款的10%作為懸賞金,獎勵舉報人。本院將對舉報信息按時間先后順序進行登記,若舉報線索有相同的,以最先舉報的為準,一經核實,將通知舉報人登記有關信息。若被執行人已被法院發現但未處置的財產不屬于懸賞范疇。
三、舉報電話
聯系人:潘亮
聯系電話:0830-3103349
本院安排專人負責舉報人的舉報工作,切實維護舉報者的利益,對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