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音樂課程標準中指出“以音樂審美為核心,以興趣愛好為動力,音樂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學習,應與音樂藝術的審美體驗及不同文化認知有機結合。”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到,我們的音樂教學不是培養音樂家,不是讓學生認識一兩條音樂藝術規律,也不是學會一兩種音樂技能,而是應與我國教育方針中的“美育”相對應,彰顯音樂課程在潛移默化中培育學生美好情操、健全人格和以美育人的功能。音樂的情感體驗,應從多樣化的文化語境出發,根據音樂藝術的表現特征,引導學生對音樂表現形式的整體把握,領會音樂要素在音樂表現中的作用,增進音樂素養。
但是在現在的學音樂教育中,“以音樂審美為核心”這一基本的教育理念并沒有得到很好地貫徹,主要表現在沒有把音樂這門課程真正作為一門培養學生情感和審美能力的課程.“以審美為核心”,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著重強調對音樂的情感體驗,引導學生對音樂表現形式和情感內涵的整體把握,也就是培養學生的音樂感受力,是音樂課教學的最基本要求.然而,在實際教學過程中,許多人卻忽視了這一點.無論是唱歌教學、欣賞教學還是音樂知識的教學,傳統機械的教學方法完全無法達到審美教學的要求.比如唱歌課的教學,很多教師就是形式上單一地教會學生唱某個歌曲,片面地認為學生學會唱某首歌就達到了教學目的.即便是進行了識譜教學,也因絕大部分學生對識譜不感興趣,導致唱歌教學純粹變成了教歌的形式.教師一句一句地教唱,學生一句一句地跟唱,整堂課就是這種機械動作的反復.這樣不僅抹殺了學生原來對音樂的興趣,而且更談不上培養對音樂的感受及綜合審美能力.再說音樂欣賞教學,有的就是找來許多的音響資料,整堂課放音響,使學生在教學過程中始終處于一種被動的聽覺參與和思維參與的地位.而這種長時間的被動狀態注定使學生對音樂課失去興趣,當然也無從培養學生的音樂感受及審美能力.音樂審美教學的本質是審美訓練,即對審美觀、審美能力、審美人格的訓練。它既是一種價值取向,同時又是一種審美心理活動,它要求我們必須根據這些特點采取不同的教學方案及教學手段,對學生進行真正審美意義上的培養.諸如此類的種種弊病最終導致整個音樂教學不可能讓學生有情感體驗及審美愉悅,與“審美核心”背道而弛。
那么,如何有效的開展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課呢?我相信這是許多同行們都遇到過不同程度的難題,經過這幾年的音樂教學實踐,再加上對課程標準的反復鉆研,結合小學音樂教學的特點,我覺得“審美核心”的音樂教學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創設豐富多彩的情景,讓學生感受到音樂的美
在備課時,根據教學內容和目標,創設一個優美的教學環境,以此活躍課堂氣氛,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從而使課堂教學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教師可以通過一系列的談話、講故事、做游戲等互動,來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讓他們能以飽滿的精神狀態,迎接每一節課的挑戰。然后教師再通過一些引導性的話語,將本堂課所要學習的內容向學生介紹,學生的熱情被激發后,后續的教學活動就會順利開展,課堂質量也會得到相應的提高,教學目標也會順利完成。
二、巧設教學過程,引導學生參與審美
處于小學階段的學生,本身就具有活潑好動的特點,在教學活動中,要充分利用這一點,對教學過程進行科學設置,更好的促進教學活動的開展。在對教學過程進行設置的時候,教師應該盡可能讓課堂的氣氛輕松、活躍,讓學生有參加課堂活動的欲望。同時,要注重對學生的引導,使其能夠隨著教師播放的音樂一起參與到活動中來,從而更好的強化學生的審美情趣。
三、優化教學方法,培養學生的審美能力
傳統的音樂教學模式,課堂很是枯燥乏味,教學方法也相對單一,這樣不僅無法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而且也無法很好的培養學生的審美能力,想要從根本上將音樂審美教育的目標實現,在音樂課的教學過程中,教師要根據學生的特點,對教學方法進行適當的調整,盡量不要將機械的識譜和練唱分開來進行,避免學生產生厭學的心理。我覺得先教學生唱歌再進行識譜和節奏的練習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在這種情況下,不僅能夠幫學生更好的對唱歌技巧的掌握,而且換一種教學方法,也更容易調動學生的學習興趣。
由此可見,小學音樂本身就具有較強的藝術性和審美性,對兒童藝術審美能力的培養和全面綜合素質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合理選擇教學方式非常重要,教師應該結合小學階段學生的特點和教學目標出發,從教學方法上進行改革和創新,不僅能充分的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還能從根本上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作者:唐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