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4個世界環境日到來之際,天全縣法院緊密圍繞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協同發展,積極開展各項活動,為守護綠水青山貢獻司法力量。
增殖放流:
以司法之力修復生態之基
6月4日,天全縣法院聯合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成都環境資源法庭)、縣公安、檢察、林業、農業農村等相關職能部門,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人民監督員的見證下,于天全河水域開展“青綠雅州·增殖放流守護綠水青山”生態修復活動。
增殖放流活動現場,經檢疫合格的1萬余尾魚苗被緩緩放入河中,這些魚苗將在河流中生長繁衍,為天全河流域的生物多樣性注入新的活力。在環境資源審判中,天全縣法院積極踐行修復性司法理念,依法判決被告人承擔增殖放流、補植復綠、碳匯認購等替代性修復責任,以彌補其對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而此次放流的魚苗購置資金就是直接來源于相關案件被告人承擔的生態修復賠償費用,上述活動正是人民法院切實貫徹“誰破壞、誰修復”司法理念的生動實踐。
庭審觀摩:
用專業之能樹立規則之治
“現在開庭”。6月5日上午9時,天全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環境資源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部分群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蘆山、寶興法院環資審判領域法官、法官助理等40余人到庭旁聽。
案件經過庭審,合議庭評議后當庭宣判,依法對20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至單處罰金等不同刑罰。前期已就附帶民事訴訟部分達成調解,由各被告人按照專家組出具的《生態損害生態修復方案》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責任并在市級以上媒體公告道歉。該案的審理,彰顯了人民法院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筑牢生態環境保護屏障的堅強決心。同時,創新探索民事責任承擔方式,積極做好生態修復“后半篇文章”。通過以案釋法、以案促治,對打擊野生動物非法交易,維護生物系統完整性,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推動高水平和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座談互鑒:
借交流之勢共促司法之進
為增進交流、凝聚共識,6月5日下午,天全、蘆山、寶興三地法院針對旁聽案件庭審情況和各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交流座談。
與會人員從辦理環境資源刑事案件審判理念出發,圍繞環資領域新類型案件辦理、深化環資審判協作、推進審判專業化建設、精品案例培育等熱點問題進行深入探討,并從庭審程序、庭審能力以及庭審形象等方面對庭審活動提出優化建議。此次交流就做深生態環境協同共治、提升司法協作效能、凝聚生態治理合力等達成共識,各院均表示將持續以“區域聯動”為紐帶,在生態環境保護的征程中攜手同行。
下一步,天全縣法院將繼續與相關部門及兄弟法院深化合作,以更高水平的生態司法保護,擘畫出一幅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生態治理畫卷,為生態文明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