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躲避執行兩年多的被執行人李某某在妻子的陪同下走進筠連縣法院,一次性支付了全部執行案款46000元。
該案起源于一起民間借貸糾紛。2018年2月,李某某因承包工程需要資金周轉向任某某借款51000元,并出具借條一張,明確約定了還款期限和違約責任。借款到期后,李某某償還5000元后便不再還款,任某某多次催收無果,遂將李某某訴至筠連縣法院。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不料,因李某某“耍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無奈之下,任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立即向李某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多次告知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嚴重后果,并通過網絡查控對李某某名下的一輛車予以查封,期間未能實際扣押到位。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名單……執行措施不斷升級,李某某卻玩起了“躲貓貓”。
該案執行一度陷入僵局。為了兌現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執行法官始終沒有放棄對李某某的查找。近日,執行法官驅車前往李某某戶籍地成都市金堂縣,通過當地司法所找到李某某的妻子吳某某,對其做起了思想工作。經過執行法官不厭其煩地釋法析理,吳某某代收了執行裁定書和責令交出車輛通知書,并表示愿意協助法院做好李某某的工作。最終,在李某某妻子的配合下,身在外地的李某某深深感受到強制執行的威懾力,在妻子的陪同下到筠連縣法院與任某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履行了全部案款46000元,本案得以成功執結。
(古靜 劉俊鵬 黃仕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