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毒品犯罪案件日益增多,今年滎經法院新收40件刑事案件中毒品犯罪案件就有14件,判處16人,分別占刑事案件審結數和刑事被告人總人數的35%和30%。考慮到這一情況,滎經法院決定通過巡回審判的方式,按照法律規定程序深入鄉村對涉毒刑事案件進行巡回審理。
5月18日上午10時,滎經法院在滎經縣嚴道街道烈太村村委會公開審理滎經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毛某某犯販賣毒品罪一案,將涉毒刑事案件庭審現場搬入鄉村進行巡回審判,讓旁聽群眾零距離感受到法律對涉毒案件的打擊和懲戒力度,進一步喚起群眾拒毒意識和決心,營造全民識毒、防毒、拒毒的濃厚氛圍。本次庭審邀請了滎經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各界百余人參加了案件旁聽。
2020年9月,被告人毛某某先后三次從花某某處收取30元、30元、40元的報酬后,幫助花某某從陳某(另案處理)廉租房住處三次購買海洛因,每次購買100元海洛因(100元海洛因計0.05克)。2021年1月26日下午,毛某某答應幫助花某某購買海洛因,并通過微信轉賬收取花某某160元(其中100元系購毒款,60元系購毒報酬)。 毛某某到陳某廉租房住處購買了 100元海洛因(計0.05克)后遇公安機關檢查,被民警帶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滎經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毛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庭審結束后,滎經法院隨即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將普法工作融入到審判職能中。并特別邀請公安禁毒大隊大隊長現場講解什么是毒品、什么是新型毒品、新型毒品的種類以及毒品的危害等禁毒相關知識,讓全民禁毒法治意識深入人心,切實從源頭遏制毒品案件的蔓延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