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源縣檢察院將隊伍教育整頓工作與“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生態環境司法大保護行動結合起來,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持續深化“打擊預防、賠償修復、懲治教育、完善治理”的生態司法保護模式,深入推進打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專項整治行動扎實開展,堅實履行并積極延伸檢察職能,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一是打擊預防。重點打擊“電毒炸”和使用“絕戶網”等禁用工具和禁用方法的非法捕撈行為,共受理審查逮捕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案件3件8人,受理審查起訴3件7人。堅決落實最高檢關于“輕微、眾多小案不宜不加分別地捕訴”的工作要求,綜合考慮法定、酌定從寬、從輕情節,準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批準逮捕1件2人,因無逮捕必要不批準逮捕1件3人,起訴1件3人,情節輕微不起訴1人,把“三個效果”統一落實。
檢察院參與全縣增殖放流活動
二是賠償修復。在案件辦理中及時引入公益訴訟,通過增殖放流、勞務代償、支付生態賠償金等方式,促使侵權責任主體主動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資源。截止目前,共辦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件,發現并收集民事公益訴訟線索2件,247272元公益訴訟賠償金得到法院支持并判決。目前,已收繳108000元,形成打擊合力,有效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三是懲治教育。針對“電毒炸”和使用“絕戶網”等方式對環境帶來的巨大破壞性,在檢察階段、審判階段均開展生態法治教育,在民事責任中附帶公開向公眾賠禮道歉條款。如,張某某等人非法捕撈案中,判決三名被告在刑事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在漢源縣電視臺公開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同時,針對在履職過程中發現的漢源縣禁漁宣傳未完全到位問題,及時發出檢察建議,通過增加、完善禁漁標識牌,多形式開展禁漁宣傳,推動禁漁工作深入人心。
縣檢察院與多個部門巡湖
四是完善治理。加強外部溝通銜接,與公安機關、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共同做好水域性質說明、價值鑒定、生態損失鑒定等工作,統一非法捕撈案件定罪處罰界限、證據固定方法等。針對履職中發現漢源縣禁漁區和禁漁期的管理規定存在短板、漏洞等問題,向相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20余份。同時,撰寫《檢察情況反映》呈報縣委縣政府,督導行政主管部門履職盡責,推動“十年禁漁”政策和漢源縣禁漁工作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漢源縣檢察院 楊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