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切實增強青少年法治觀念,提升禁毒意識,6月3日,雨城區法院走進雅安市田家炳中學開展巡回審判暨送法進校園活動,公開開庭審理了刁某杰販賣毒品一案并當庭宣判,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刁某杰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六千元;違法所得四千二百元予以追繳。田家炳中學師生、區關工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近200人參加現場旁聽。
案件回顧
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期間,被告人刁某杰低價購買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后,先后12次將毒品販賣給余某、譚某、陳某、余某雄共計3克,非法獲利4200元。其中販賣給余某2次0.4克600元、譚某4次0.8克1200元、陳某4次1.4克1800元、余某雄2次0.4克6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
被告人刁某杰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制規定,多次向他人非法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3克,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綜合被告人具體犯罪及量刑情節,依法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刁某杰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六千元;追繳被告人刁某杰違法所得四千二百元,上繳國庫。
案件宣判后,法官圍繞毒品的危害性、特別是青少年如何抵制毒品的誘惑等禁毒防毒知識開展了法治宣講,通過以案釋法的現場教學方式為旁聽師生上了一堂生動鮮活的法治課,讓現場旁聽師生零距離接觸庭審,加強學生識毒、防毒、拒毒的意識和能力,增強抵制毒品的信念,營造出健康綠色的校園氛圍。
現場旁聽師生紛紛表示要堅決自覺遠離毒品、珍愛生命,學會用法律約束和保護自己,真正做到學法守法,遠離違法犯罪。
庭審開始前,雨城區法院聯合區婦聯開展專項普法活動,向參加旁聽人員發放了禁毒知識、未成年人保護、校園暴力防治及《民法典》亮點條款等宣傳資料200余份,現場解答群眾法律咨詢10余次。
(雨城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