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名山區法院依托訴調對接建設成果,成功化解一起繼承糾紛,在農歷新年來臨之際切實讓群眾感受到司法溫度,服務提效再開新局。
群眾遇難事,心堵情困
2019年12月,劉某甲、劉某乙的父親劉某丙因病去世,并于2020年1月7日注銷戶口。劉某丙生前在雅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行有七萬余元存款,劉某甲、劉某乙是法定繼承人,該筆存款應由劉某甲、劉某乙繼承。
2021年底,劉某甲到銀行要求取款時,被告知需要公證處出具《遺產繼承公證書》方可取款,而劉某乙系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不能親自到公證處進行公證,因此公證處不予辦理繼承公證。
隨后,劉某甲找到所在村委會出具了相關證明,再次來到銀行,向銀行提交了劉某乙的殘疾證、醫院出具的證明,村上出具的指定劉某甲為劉某乙監護人的相關證明,但銀行以劉某甲和劉某乙未辦理遺產繼承公證,表示無法辦理相關取款業務。與銀行多次協商無果后,劉某甲在律師的建議下起訴至名山區法院。
法院有妙招,破冰送暖
2022年1月14日,名山區法院立案庭收到劉某甲訴狀后,本著切實為民服務的宗旨,經綜合分析將案件分流至訴前調解委員會。訴前調解委員會受理案件后迅速開展訴前調解,調解員堅持“首問責任制”,第一時間查清案情、問明緣由、找準癥結。通過多次集體會商,調查核實相關信息,制定并不斷完善調解方案,針對當事人訴求,采取“背對背”調解法,分別疏通當事人雙方情緒,兼顧銀行行業規定與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法理情”結合,引導糾紛雙方“換位思考”。經過積極調解,雙方最終于1月27日達成調解協議,并由法院進行司法確認,由劉某甲帶上本人身份證、銀行卡以及劉某丙的存折等材料去銀行辦理取款及銷戶手續。一件群眾鬧心、行業單位憂心的糾紛順利化解。
1月29日,劉某甲專程送來一面錦旗,感謝名山區法院立案庭訴調委“踐行初心使命,貼心為民辦事”。下一步,名山區法院將不斷健全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搭建訴調對接平臺,選派員額法官和法官助理直接對接調解組織,提供專業業務指導,不斷提高調解水平與效率,調裁一體,最大程度實現案結事了,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切實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撰稿人:張倩倩 攝影:張崚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