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條文,背后有情有義。”既要義正嚴辭講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誘講明“事理”,更要感同身受講透“情理”。
近日,名山區法院審結一起健康權糾紛案。原告王某甲與被告王某乙系親兄弟,因一些瑣事導致兩人關系越來越緊張。2021年11月,王某甲與王某乙因石頭堵住田溝問題發生口角,兩人持續多年的矛盾開始激化,繼而發生推攘、拉扯,造成原告王某甲倒地受傷,王某甲因此住院4天,支出醫療費3487.62元。經所在司法所和村社多次調停未果后,王某甲以王某乙侵害其健康權為由,將王某乙告到了法院。審理過程中,王某乙稱沒有“打”過王某甲,自己無責,而王某甲則要求王某乙賠償所有損失,兩人都表示“法院判的不滿意”就要上訴。考慮到兩人之間的糾紛屬于家事糾紛,血濃于水,若長期糾結于過往舊事可能會影響到兩家的兒女子孫。承辦法官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和諧、友善角度出發在裁判文書中增加“法官寄語”,努力實現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良好效果。宣判后,兩人表示在得知判決結果時本想上訴,但在閱讀寄語后深受觸動,雙方主動履行完畢裁判文書中所確定的義務,案件圓滿了結。
增強裁判文書的說理,不但對當事人服判息訴和家庭幸福有直接影響,而且對整個社會風尚都可能產生重要的引領作用,還可能直接影響到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整體評價。接下來,名山區法院將繼續通過寄語闡明裁判結論的正當性,提高裁判的可接受性,體現法理情相協調,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法官寄語
原告與被告系一母同胞,血濃于水,本應兄弟相親、安享晚年。如今卻為一墻、一石之瑣事兄弟互懟、妯娌反目,實在太傷人心。“千里家書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鄰里之間尚且能夠相讓,何況親兄弟之間?再多的恩怨也已隨風化作塵埃,如一直糾結于過往舊事,只會徒增煩惱,只會影響各自生活與健康。兄弟二人亦有兒女子孫,應當給后代起到表率作用,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互諒互讓,妥善處理好兄弟之間的矛盾。希望兩兄弟以親情為重,不再被過往之事牽絆而久久不能釋懷,盡快走出訴累,化干戈為玉帛。
(高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