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家庭教育從“家事”上升到“國事”,開啟了我國依法帶娃的新時代。近日,滎經法院發出了滎經縣首份《家庭教育令》,以實際行動筑起法治保護網,督促當事人父母重視家庭教育,切實擔負起家庭責任,共同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滎經法院在審理一起未成年人聚眾斗毆、強奸罪案中,少審法官在審理該案時,結合未成年被告人的社會調查報告以及案件具體情況,發現被告人存在夜不歸家、深夜流連街道,長期與社會閑散人員保持密切交往,被告人的監護人長期外出務工,在家庭教育責任上的缺位,放任孩子一步步走向歧途,是引起被告人違法行為的重要因素之一。
經過法官的耐心釋法教育,被告人與其父親均認識到自己行為的不當之處。滎經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對被告人的父親發出《家庭教育令》,被告人的父親當場簽收,并向法院提交家庭教育《承諾書》,承諾將認真履行監督管教責任,幫助孩子遵紀守法。被告人也表示認識到自身錯誤,日后會聽從父親監管,改正不良行為。
今后,滎經法院將立足審判職能,將“向陽花”護航行動與未成年人審判、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多元解紛機制深度融合,在審判實踐中充分考慮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情況,適時發出家庭教育令,并積極延伸審判職能,以“小切口”推動“大治理”,營造注重家庭、家教、家風的健康向上的家庭教育環境,為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
(張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