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世界環境日上午,蘆山法院聯合縣檢察院、縣農村農業局、四川華能寶興河水電有限責任公司在蘆山縣思延鎮靈關河水域開展增殖放流活動。
2022年4月1日,蘆山法院審結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蘆山法院在判決被告人高某某、韓某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判決被告人賠償水生生物資源修復措施資金304元。判決生效后,蘆山法院與縣農業農村局協商,統一集中開展增殖放流活動。
此次活動放流的魚種為重口裂腹魚(俗稱:雅魚、重口),共計2萬余尾,其中包括被告人賠償的水生生物資源修復措施資金購買的魚苗。在世界環境日開展本次增殖放流活動,旨在向群眾宣傳“長江禁漁”等向相關政策法規,進一步提升群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呼吁群眾積極參與生態保護工作,營造良好的環境保護氛圍,有效改善和優化長江水生生物物種多樣性,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蘆山法院將始終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宗旨,秉承“保護優先、恢復為主”的司法理念,堅持“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攜手相關部門,凝聚司法合力,共筑美好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