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省、市、縣委和上級法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緊緊圍繞建設“四個一流”營商環境的目標要求,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全方位提升司法服務能力水平,服務保障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1.優化涉企訴訟服務機制。大力推進涉企案件網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符合條件的一次辦好,簡化立案流程,提高立案效率。加強立案、審判、執行各環節有機銜接,推進訴訟全流程提速增效,及時保障勝訴權益。按照規定及時退還勝訴當事人預交訴訟費。
2.深化多元解紛機制建設。充分發揮蘆山縣訴調對接人民調解委員會、蘆山法院立案先調團隊訴前調解功能,有效運用律師調解工作室、金融調解工作室專業性功能。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辦案原則,除法律規定不適用調解或當事人明確不同意調解的案件,涉企民商事案件優先適用調解程序。經司法確認案件,依法免收訴訟費;對訴訟中調解結案的案件,依法減半收取訴訟費。
3.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準確把握罪與非罪界限,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原則,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依法保護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從經濟安全、公共利益、市場秩序等方面準確合理認定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堅決防止將經濟糾紛作為犯罪處理,杜絕以刑事責任代替行政、民事責任。
4.嚴厲打擊各類破壞營商環境犯罪。不斷鞏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成果,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工作,依法懲治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向各類市場主體及其經營者收取保護費、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犯罪;依法懲治盜竊、搶奪、敲詐勒索、哄搶各類市場主體及其經營者財物等犯罪;依法堅決打擊利用項目審批、資金扶持等職權索賄、受賄的職務犯罪;依法懲治由經濟糾紛引發的暴力討債、非法拘禁等犯罪,營造平安穩定的營商環境。
5.進一步推進民商事案件繁簡分流。明晰民商事案件繁簡分流標準,制定規范的繁簡案件庭審和裁判指引。完善民商事案件快速化解機制,對法律關系較為明確、爭議焦點比較集中的案件,實行“當日分案、一次開庭、當庭宣判、當場送達”,一般應當在30天內結案。加強獨任制的適用,提升小額速裁、簡易程序適用率。嚴格審限管理,壓縮辦案周期。堅決清理超長期案件,防止產生新的長期未結案件,保持結案良性循環。
6.強化涉企司法服務和保障。充分考慮企業經營狀況,妥善審理各類涉企糾紛。依法認定合同性質、效力,嚴格限制認定合同無效范圍。對確因政策變化、不可抗力等導致民商事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時履行的,應當依照《民法典》的規定,依法妥善處理。準確把握涉企金融借款、民間借貸、融資租賃等案件的裁判尺度,依法嚴格審查金融機構“抽貸”、“斷貸”行為,以及典當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以不合理收費變相收取高息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有效減輕企業融資負擔。
7.注重平衡勞資雙方利益。堅持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維護企業生存發展并重的原則,依法審理解除勞動合同、追索經濟補償、拖欠工資、追索加班費、大規模裁員等勞動爭議類案件,既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又維護企業自主經營權和管理權。對暫時存在資金困難但有發展潛力的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盡可能通過和解、調解等方式,鼓勵勞動者和企業共渡難關。
8.依法打擊虛假訴訟、惡意訴訟行為。對惡意利用訴訟打擊競爭對象信譽、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要區分情況依法處理。對虛假訴訟參與人,依法采取罰款、拘留等民事強制措施;虛假訴訟侵害各類市場主體及其經營者民事權益,受害人起訴要求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予以支持;涉嫌犯罪的,移送偵查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強化破產案件審理。提高破產審判工作水平,建立企業破產府院聯動機制,針對企業財產處置、信用修復、稅收減免等方面的問題與職能部門聯動解決。在破產審判中優先適用網絡債權人會議、網絡司法拍賣等信息化手段。推動完善破產管理人制度,提升破產管理人履職能力,及時將執行不能企業轉入破產審查程序,保障執行程序與破產程序有序銜接。
10.完善執行機制。健全事務集約、繁簡分流的執行權運行機制,積極推進執行事務性工作集約處理,提高涉企案件執行工作質效。建立涉企、涉黨政機關執行案件臺賬,明確案件信息、辦理情況,專人負責臺賬更新,跟進辦理進度。嚴格款物管理,規范案款發放流程,防范案款發放風險。建立審批權清單,細化執行各流程節點要求,做到全流程有章可循。
11.增強執行聯動。加強與相關管理部門聯動,將被執行人身份觸網信息、車輛線索納入聯動查控平臺,及時獲取時間段內的相關信息,對被執行人進行全面限制。開展涉企案件專項執行行動,對涉企案件執行風險和效果評估,對企業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慎用強制措施,靈活采取“活封”“活扣”方式,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的負面影響。
12.加強法治宣傳引導。建立法官聯系重點企業制度,宣傳保護中小投資者相關法律制度、法律風險、法律責任,提高企業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的法律意識。充分利用法院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平臺,全面宣傳有關涉企案件的司法審判執行工作政策、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工作舉措、典型案例,引導市場主體增強法治意識,為審判執行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