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蘆山法院民事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法警一行人,帶著橫幅、國徽、幾張小板凳到糾紛現場開展巡回審判,成功調解一起相鄰權糾紛,雙方當事人承諾自覺履行,并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圓滿化解。
原告楊某明與被告高某元系同一村民小組的村民,同時也是親戚關系。原告的承包田與被告的房屋緊鄰,因被告房屋在上方,原告承包田在下方,被告生活污水和房屋雨棚屋檐水順勢流入被告承包田,導致原告承包田邊長期積水影響農作物。加之,被告屋外種植一無花果樹,樹木茂密遮擋原告部分承包田采光。雙方就此事多次協商無果,甚至發生口角,本是親戚的兩家人鬧得不歡而散。原告無奈之下,一紙訴狀,訴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和賠償損失。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同原被告雙方取得聯系,并耐心傾聽雙方訴求。為直觀地了解案件的實際情況,法官決定到現場巡回審判。開庭當日,法官邀請村組干部一同參與,最終通過法官和村組干部合力,向當事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明知以法,針對雙方分析,耐心勸導開解。最終,促使雙方達成調解,由原告自行砍伐遮擋其承包田的無花果樹枝、被告在自己雨棚加裝擋水簡槽,原告當庭撤回起訴。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該案得到成功化解。
蘆山法院始終堅持司法為民、司法便民理念,常態化開展巡回審判,深入田間地頭、農家院落就地辦理案件,減少群眾訴累,為群眾提供更加方便、高效的訴訟服務,積極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服務保障鄉村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