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媛,女,中共黨員,現為漢源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該同志從檢五年以來,始終對黨忠誠、對人民赤誠、對檢察事業熱忱。在檢察業務工作中,她始終秉持初心,踏踏實實勤勤懇懇輔助辦理每一件案件,她所在的第二檢察部績效考核連續5年位列全市檢察系統第一。
一、做好公益“守護人”,保障人民利益。她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開展服務保障鄉村振興戰略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工作方案》,與同事們一同開展了野生動物保護、林木林地保護、漢源縣湖生態資源保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服務保障鄉村振興戰略等專項監督活動,足跡遍布全縣各鄉鎮,先后與同事一起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共挽回生態公益林1000余畝,追償修復生態、治理環境費用80余萬元,督促相關部門投入資金100余萬元整治農村飲用水源點10處、污染環境企業3家,清理土地污染點5處、大氣污染點2處、河道3處,修復水保工程2處,處理垃圾30余噸。
二、探索工作突破口,破解工作瓶頸。針對跨區域公益侵權取證難、部門間信息分享不暢形成“孤島”、協同管理困難等工作中的問題瓶頸,她沒有退縮而是主動思考,大膽創新工作方法,和同事進行頭腦風暴尋找工作突破口,聯合相關單位成立“漢源湖公益訴訟工作站”,牽頭擬制《大渡河峽谷國家地質公園跨區域保護聯動工作機制》,實現河、湖、峽谷跨區域、多部門信息共享、資源互通模式,共同筑牢長江中上游生態屏障。
三、注重法理情融合,化解矛盾糾紛。她與同事切實維護農民工群體權益,積極與信訪、人社、司法等相關部門聯系溝通,研究解決辦理農民工信訪案件的方法。截至目前,共建討薪討債案件協作配合機制,幫助30多名農民工拿到血汗錢40余萬元。
四、關注民生民力事,推進社會治理。她曾在雅安市名山區新店鎮從事基層工作,基層工作經歷使她善于發現社會治理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并及時履職回應,做到“民之所盼,檢之所動”。針對當地群眾急切關注的教育機構食品安全和教學安全情況問題,她與部門同事一起開展專項活動,通過召開聯席會議,與13個行政執法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漢源縣教育學校(機構)發展協作配合的意見》,切實為縣域內學生“舌尖上的安全”、在校學生生命安全提供堅強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