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名山區法院、名山區檢察院、名山區林業局、雅安蒙頂山文旅發展有限公司前往蒙頂山風景名勝區,共同開展生態環境修復資金實質使用暨補栽補種活動,法院、檢察院、林業局、文旅公司工作人員共10余人參加。
生態環境修復資金來源于名山區法院審理的兩件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中被告人承擔的共計6020元生態環境修復費用,按照名山區林業局出具的《植被恢復方案》將該筆資金用于購買85株楨楠樹,于6月5日在蒙頂山風景名勝區內進行補栽補種。
活動現場,大家分工協作,配合默契,不時交流選苗育苗、生態修復、栽種技巧的經驗和看法,呈現一派熱火朝天的景象。揮鍬鏟土、挖坑放苗、填土澆水,各項工作有條不紊。經過大家的努力,一顆顆楨楠樹在清風中微微搖擺,迎風挺立。
案件不僅要判的好,還得要執行得好,只有把司法判決的結果切實履行到實處,綠水青山才能夠得到長久的保護。生態環境修復費用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一條合理、可持續的歸責途徑,有助于將生態環境賠償落到實處,實現懲治與修復并重,對于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