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名山區法院接到申請執行人張某提供被執行人游某財產線索,稱被執行人游某名下公司有茶葉可供執行。執行干警核實情況后,立即組織5名干警奔赴成都市大邑縣,并通知雙方當事人到現場進行查封和協商。
執行干警耐心地對被執行人游某進行釋法明理,取得了被執行人游某的理解與配合,順利對其名下公司凍庫中的37000多斤茶葉進行了清點、登記、查封。
查封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在執行干警的組織下對糾紛進行協商,了解到被執行人游某可以將查封的茶葉創造出更大的經濟價值,便于盡快履行案款。為不影響被執行人游某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在征得申請執行人張某的同意后,執行干警采取“活”查封的方式,允許被執行人游某將16000多斤茶葉用于正常生產經營,但經營所得收入除必要開支外必須存入法院指定賬戶,不得私自挪用,直至案款履行完畢。并告知如被執行人游某若私自挪用經營收入,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名山區法院始終貫徹善意執行、文明執行理念,采取靈活方式,剛柔并濟,在依法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又確保民營企業正常經營運轉,努力為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發展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