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緊壓實責任。嚴格落實區、鎮、村、組(戶)四級包保責任,各級包保責任人、聯系鎮街的區森防指成員單位按要求下沉開展督導檢查,及時向區森防指辦填報周報告。
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卡口、“村村響”喇叭、流動小喇叭、宣傳橫幅、警示標語等多種方式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在林區要道、林木集中區域、人員集中區域設置森林防火宣傳點,開展森林防滅火警示提醒。
嚴肅執紀執法。自然資源規劃、公安、生態環保、農業農村等部門強化巡查,依照法律法規對違規用火行為進行嚴厲處罰;各鎮街督促指導村(社區)修訂完善村規民約,對違規用火行為進行處罰。
隱患排查整治。持續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并建立相關臺賬;強化人員管控,建立60歲以上老人、留守兒童、殘障人員等特殊人群動態管理臺賬,明確監護人和監管人,在源頭上減少人為火災隱患。
做好應急準備。及時修訂完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并加強應急演練,增強預案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用性;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強化應急物資儲備,落實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有關規定,確保有效處置突發事件。
嚴格逗硬獎懲。組織應急、自然資源規劃、公安、消防等部門組成綜合督導組開展督導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采取“兩書一函”督促整改,并不定期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