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謝謝您,檢察院的司法救助金對我和兒子太重要了。”離異媽媽張某激動的說。
司法救助是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檢察院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又一有力舉措。為了讓司法救助金在保護弱勢群體和助力鄉村振興中起到更好作用,彭山檢察院一方面從本院辦理的各類刑事案件中篩查救助線索,另一方面積極加強和其他部門的有效溝通協作,以便讓檢察院的司法救助金受益群眾范圍更廣。此次對張某年僅6歲的兒子賀某進行救助,就是彭山檢察院主動加強與區法院執行部門溝通的有效結果。賀某3歲時,母親張某就離異了,原本就困難的農村家庭,在賀父不支付撫養費后雪上加霜。法院在強制執行時,發現賀父無可執行財產。為了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彭山檢察院調取相關材料后,主動聯系了張某,并深入張某所在村委調查走訪。核實到張某兒子賀某確實符合司法救助條件后,彭山檢察院迅速為其申請了1.08萬元國家司法救助金,緩解其生活困難。
(劉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