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市東興區法律援助中心以隊伍教育整頓為契機,扎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切實為群眾提供貼心高質量的法律援助服務。
2018年1月,張某家屬來到東興區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經了解,張某因患左乳腺癌,系統性紅斑狼瘡等疾病在內江市東興區人民醫院住院,治療過程中張某家屬認為因院方過錯導致張某病情更加嚴重、生活非常不便,降低了其生存質量,應當承當賠償責任。
了解了事件的經過后,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與張某家屬進行深入的交談,向其提供了專業的法律建議,并立即啟動快速受理機制,當天受理,當天指派,當天承辦,提供專業的法律幫助。
歷時三年多,在法律援助律師的幫助下,這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一案終告終結。2021年4月15日,張某家屬與內江市東興區人民醫院經內江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院方一次性支付張某家屬傷殘賠償金、醫療費等費用共計18萬元。
2021年5月19日,張某家屬向區法律援助中心送來了一面寫著“秉公執法弘揚正氣,為民做主伸張正義 ”的錦旗,以表達對區法律援助中心和政府的感激之情。
此案的成功辦結,切實維護了普通老百姓的切身權益,充分體現了法律援助“法援惠民生,權益得保障”的宗旨,彰顯了司法的公平正義,維護了社會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