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西昌鐵檢院隊伍教育整頓工作,加強“三個規定”的執行,西昌鐵檢院制定了《西昌鐵路運輸檢察院實行“一案四卡” 進一步貫徹落實“三個規定”的實施辦法》。《實施辦法》將“三個規定”的執行貫穿本院所有案件的辦理之中,使辦案人員的司法行為全程處于司法各單位、案件當事人、涉案單位的監督之下。
“一案四卡”要求案件承辦人在辦案過程中主動向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律師、案件當事人、證人、犯罪嫌疑人等宣講告知“三個規定”并填寫“三個規定”《告知卡》;政治部(檢務督察部)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就案件辦理過程中貫徹落實“三個規定”的情況進行抽查,填寫“三個規定”《監督卡》,在抽查過程中發現的在貫徹落實“三個規定”方面存在的不足或苗頭性問題填寫“三個規定”《提示卡》并反饋給相關部門;在案件辦結后,由辦案人員自行填寫“三個規定”《承諾卡》,承諾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無違反“三個規定”的行為。 “一案四卡”的制定和實行將強化西昌鐵檢院內部執法辦案監督,提高執法辦案規范化,防止關系案、人情案及違法違規辦案的情況發生,為全院檢察干警筑牢廉潔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防線,成為辦案的紀律紅線,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