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2021年,攀枝花市西區法院強化了三項善意文明執行措施,讓執行有亮度有力度更有溫度。
堅持剛柔并濟綜合執行模式,助企業共護營商環境。既嚴打逃避、規避、抗拒執行行為,又依法對善意被執行人財產進行“活查封”,暫緩實行信用懲戒,助其及時收回到期債權等,著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調查了解到被執行人四川某建筑勞務公司收回到期債權面臨風險,該法院融法于理對其債務人耐心進行疏導,促其及時實現了到期債權,將給付50余萬元的法律義務全部履行到位。
堅持放水養魚生道執行模式,助企業恢復“造血功能”。
依法用好執行和解和破產重整等相關制度,合理通過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組、引入第三方資金等方式盤活企業資產。調查了解到被執行人攀枝花市某工貿有限責任公司面臨破產境地、但具發展潛力,該法院立足司法職能全力助其引進投資合作伙伴、重新恢復生產,并促成投資人代其先行履行了給付25萬余元的法律義務,優先保證了勝訴職工的權益。
堅持釋法明理感化執行模式,助企業依法誠信經營。結合典型案例充分進行釋法明理、感化教育,對自覺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及時解除懲戒、助其恢復信用。調查了解到被執行人攀枝花某耐磨新材料有限公司對履行確定的給付1.4萬余元的法律義務態度消極,該法院結合典型案例耐心講解納入失信名單等信用懲戒的法律后果,促其深刻認識到誠信是企業長久發展之本并及時履行了全部法律義務。(陳敦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