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廣安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中省市決策部署,緊盯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問題,強化與政法機關協作配合,深挖徹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嚴肅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件。為強化案件震懾作用,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持續修復凈化廣安政治生態,現將6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廣安區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侯仁祿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問題。2011年至2013年,廣安區公安分局在辦理“黃某等人被故意傷害案”過程中,侯仁祿要求廣安區公安分局相關人員對涉案人員王某(“8·03”涉黑組織案首要分子)及其同伙予以關照,導致該案擱置至2019年8月才重啟偵查。同時,侯仁祿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其他相關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廣安區公安分局原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李云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等問題。2013年,李云在辦理“賀某甲涉嫌故意傷害案”過程中,收受賀某甲及案件關聯人賀某乙現金共10萬元,違規將賀某甲刑事拘留變更為取保候審,并違規撤銷該案。2015年,李云接受鄒某請托,協調并授意廣安區公安分局大寨派出所立案偵查鄒某和蔣某二人借貸糾紛,違規對蔣某采取技術偵查和強制措施,為鄒某收回借款,事后收受鄒某現金1萬元。2020年7月,李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其違法所得已收繳。
廣安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原一級檢察官鄧樹山玩忽職守問題。2018年至2019年,鄧樹山在辦理“天韻水療館”組織賣淫案件中,收受“天韻水療館”股東王某現金2.2萬元,未依法依規對該案進行審查,且在事實不清、證據存疑的情況下,沒有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致使王某及案件關聯人員逃脫刑事責任追究。2019年8月,鄧樹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武勝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徐偉利用職務便利為惡勢力集團提供幫助等問題。2017年至2019年,徐偉長期借用楊某(“10·16”惡勢力集團案首要分子之一)提供的奧迪、奔馳、保時捷等品牌豪華汽車,且未支付車輛使用費用;接受鄧某(“10·16”惡勢力集團案首要分子之一)請托,安排民警違規查詢車輛信息。2020年8月,徐偉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武勝縣人民法院行政庭原副庭長王自力收受惡勢力集團首要分子好處費等問題。2014年至2018年,王自力在承辦楊某(“10·16”惡勢力集團案首要分子之一)相關民事訴訟案件中收受現金共1.3萬元,向楊某放貸獲利2.15萬元。同時,王自力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9月,王自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二年)、政務撤職處分,其違紀所得已收繳。
鄰水縣觀音橋鎮湯巴丘村原臨時黨支部書記何君德伙同他人敲詐勒索養殖場業主問題。2020年8月,何君德伙同他人以幫忙解決該村某養殖場污水泄露的信訪問題為由,敲詐該養殖場業主張某某現金5萬元,其個人分得1萬元。2020年12月,何君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其違法所得已收繳。
從上述典型案例看,一些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腐化墮落,背棄黨的性質和宗旨,有的與黑惡勢力同流合污,搞權錢交易;有的徇私枉法,插手干預司法活動,瞞案壓案、說情抹案;有的玩忽職守,有案不查、執法不嚴,放任黑惡勢力坐大成勢,嚴重破壞政治生態,侵害群眾利益,侵蝕黨的執政基礎。
各級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要引以為戒、警鐘長鳴,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關于掃黑除惡常態化的決策部署,推動全市掃黑除惡常態化各項舉措落地落實,決不讓黑惡勢力及“保護傘”再禍害人民群眾;要依法依規行權,加強權力運行監督和黨員干部教育管理,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要嚴守紀法底線,做到清正廉潔,時刻維護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良好形象。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繼續保持高壓態勢,慎終如始、再接再厲,堅決懲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不斷夯實黨的執政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