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四川省屏山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何某受賄案,縣紀委、縣政法委、法、檢、公 司等政法系統干警80余人參加旁聽,接受警示教育。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何某在任宜賓市公安局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某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單獨和伙同他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0萬余元,數額巨大,構成受賄罪。
“希望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在最后陳述階段,被告人何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院當庭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三萬元。
參加旁聽的干警認為,作為執法辦案機關,更要以身作則,崇法守法,絕不碰觸紅線,要經得住誘惑,決不能因為以權謀私走向犯罪的深淵而自毀前途。
此次組織全縣政法系統干警代表到法庭參加庭審旁聽,讓大家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和違紀違法的慘痛教訓,筑牢廉潔自律的思想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