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馬山鎮某村村民翁某甲與翁某乙(兄弟關系)兩家因一起意外事件引發激烈矛盾。翁某乙為防范野豬破壞莊稼,私自在自家田地周邊架設電網,導致翁某甲飼養的寵物狗誤觸電網死亡。雙方因賠償問題爭執不下,矛盾逐步升級,村干部多次協調未果后,請求天馬山司法所與派出所聯合介入調解。
司法所工作人員與派出所民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確認翁某乙私拉電網的行為屬實,且未設置警示標志,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工作人員當場責令其拆除電網,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七條,對其擅自安裝、使用電網的違法行為予以批評教育。
調解過程中工作人員采取“背對背”溝通方式,分別向雙方釋法明理:向翁某乙指出,私設電網已涉嫌違法,若造成人員傷亡將承擔刑事責任;同時,依據《民法典》,飼養動物或設置危險設施致他人財產損失需承擔賠償責任。對翁某甲耐心疏導,肯定其依法維權態度,但也引導其換位思考,體諒弟弟保護莊稼的初衷,避免親情破裂。經調解,翁某乙認識到錯誤,主動道歉并自愿賠償寵物狗;翁某甲接受賠償并承諾之后兩家會和睦相處,不再為此事產生糾紛。雙方在調解員見證下達成和解,兄弟關系得以修復。
此次聯合調解行動,既化解了兄弟矛盾,更通過“調解+普法”模式讓村民直觀感受法律威嚴與溫情。下一步,天馬山司法所將持續深化“法律進鄉村”活動,為鄉村振興注入法治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