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江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共有物分割糾紛案件。經過法官耐心調解,被告蔣某乙當庭向原告蘇某某支付20萬元現金,該案圓滿化解。
“感謝法官,不僅解決了我們的糾紛,更挽救了我們祖孫之間的親情!”在南江法院家事法庭內,年近七旬的蘇某某接過被告蔣某乙當場支付的20萬元時激動地說道。這起歷時2個月的糾紛,在法官的悉心調解下終于畫上圓滿句號。
2024年9月,原告蘇某某的兒子蔣某甲在工地突發疾病不幸離世,被認定為視同工傷。保險公司向蔣某甲之子蔣某乙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費用103.8萬元,蔣某乙收到錢后未向共同擁有份額的原告蘇某某進行分配,并拒絕蘇某某的聯系,最終祖孫倆對簿公堂。
承辦法官閱卷后發現,案件表面是金錢之爭,實則是情感之困,如果一判了之,可能會引發后續執行問題,更會徹底破壞家庭關系,便決定組織調解。在調解現場,法官采用“情感疏導—法律釋明—利益平衡”三步工作法。先讓雙方在調解室傾訴訴求,再由法官介入疏導情緒,待對立情緒緩解后,法官進行充分釋法明理。“法條是冰冷的,但人心是溫暖的,你們都是蔣某甲最親的人,他去世了,你們更應該相互關心、相互照顧…”承辦法官的這番話深深觸動了在場所有人。經過連續3小時的調解,雙方終于達成共識,原告蘇某某收到現金后當庭表示撤訴。
“每個家事案件都連著民生,系著民心”,這場涉及三代人的調解,不僅續寫了血濃于水的親情佳話,更詮釋了“南法家事”化解糾紛、修復親情的深刻內涵。據悉,南江法院自成立家事審判法庭以來,已通過“調解+即時履行”模式化解家事糾紛163件,主動履行率達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