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都到賬,多謝你們了,你們費心了!”近日,南江縣伏某在法院工作人員電話回訪中,告之他已收到訴訟費退費,并再三對法院工作人員表示感謝。
今年3月,南江法院機關紀委在梳理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線索時,發現群眾伏某反映南江法院受理他的一起合同糾紛案件已于去年11月結案,法院判決由被告承擔訴訟費,但迄今為止他預交的訴訟費仍未退費。
應退未退?是否可能存在廉潔風險,是承辦人不作為還是另有其因?機關紀委庚即啟動核查程序。通過核查了解到伏某反映的情況屬實,但原因卻是伏某提交的退費申請材料不完全,以致訴訟服務中心在系統中無法匹配到相關賬號,無法提起退費流程。
“申請退訴訟費”是群眾的訴訟權利,但因為群眾不熟悉退費流程、缺漏相關材料而導致退費不及時,甚至引起投訴舉報。院機關紀委和督察室第一時間對該案退費工作進行督辦,要求案件承辦人堅持“如我在訴”工作理念,做到應退盡退、應退早退,并督促辦案人員主動添加伏某微信,指導伏某將交費截圖、銀行卡號等缺漏資料予以補充,最終完成全部退費手續,使伏某勝訴權益得以兌現。
自集中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開展以來,南江法院將信訪投訴舉報作為發現問題線索的重點,對群眾反映的“執行難”“退費難”等問題進行全面深入核查,既通過工作督辦、實時跟進、監督回訪等方式解決群眾反映的“急、難、愁、盼”問題,又通過談心談話等方式教育引導干警進一步樹牢“人民至上”宗旨意識,以“民之所憂,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理念,不斷提升司法為民的溫度、速度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