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平昌生態環境局立足保障服務企業發展,通過“執行執法正面清單、優化‘雙隨機’監管、在線遠程監控”三項制度,結合“掛聯幫扶指導企業、開展執法檢查回訪”兩項措施,實現生態環境執法檢查提質降頻。
一是落實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積極實行動態化、規范化的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對列入正面清單名錄的企業,督促開展環保設施自查,采取非現場執法檢查,避免或減少現場檢查頻次,“正面清單”獲得企業正面好評。
二是優化“雙隨機”監管方式。整合所有現場檢查事項,納入“雙隨機、一公開”制度管理,對信用評價等級高、長期穩定達標排放、環境風險低的企業減少抽查頻次,激勵信用評價等級低的企業主動提升環境管理水平,以獲取執法檢查“最惠”待遇。
三是強化在線遠程監控監管。充分利用在線監控系統,減少現場檢查頻次,遠程監控企業排污狀況;對尚未建立在線監控系統企業,通過即時通訊軟件QQ、微信視頻聯網等方式開展線上抽查,發現異常再進入企業開展現場檢查。
四是掛聯幫扶指導企業。實行中層以上干部掛聯幫扶企業機制,“一對一”結對幫扶,把脈問診、精準指導,引導企業自覺履行生態環保主體責任。
五是開展執法檢查回訪。了解辦案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是否依法行政、是否違反廉政要求,傾聽當事人意見和建議,有效化解政企矛盾,讓行政處罰從“壞事”變“好事”,為生態環境工作贏得“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