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盧某在威遠縣鎮西鎮某村承包土地用于種植中藥材、糧油作物期間,雇用村民董某等19人為其提供勞務。截至2025年1月,尚有部分勞務費未結清。董某等19人因存在年齡較大、證據保存能力弱、訴訟能力不足等現實困難,在自行維權未果后,依法向我院申請支持起訴。
案件受理后,威遠縣檢察院構建“調查取證-事實確認-訴訟支撐”全鏈條辦案機制。檢察干警赴樂山市夾江縣開展實地調查,通過約談盧某本人、走訪所在社區等方式收集盧某欠薪事實相關證據。同時靈活運用“雙向確認”工作法,組織雙方逐項核驗務工周期、所欠薪資等關鍵信息,推動盧某在《務工費花名清單》上簽字,精準鎖定欠薪金額。
在夯實證據基礎后,依法向縣法院制發《支持起訴意見書》,從勞動關系存續期間、薪酬支付義務等維度構建完整證據體系,為庭審質證奠定堅實基礎。2月25日,威遠縣檢察院指派檢察官出庭履行支持起訴職責。當庭宣讀了《支持起訴意見書》,并通過“三次舉證法”全面展示協助收集的證據,首先出示經盧某簽字的《務工費花名清單》等書證,客觀還原欠薪事實;其次援引民法典第579條關于金錢債務履行的規定,闡明用人方法律責任;最后結合19名務工人員的同步詢問筆錄,形成相互印證的完整證據鏈。法庭經審理全面采納檢察機關意見,判決盧某限期支付拖欠的勞務費。
該院下一步將持續聚焦特殊群體維權需求,進一步優化“支持起訴+派員出庭”工作模式,著力構建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全鏈條保護體系,做實人民群眾可感受、能體驗、得實惠的“檢護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