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請幫我聯系一下申請人,我愿意和對方協商解決,履行生效判決的義務,可千萬別把我納入失信名單……”。近日,一被執行人主動聯系通川法院執行局,要求主動履行還款義務,一次性履行所欠款項。
何某、楊某和王某與費某、李某和某健康生活館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在法律文書生效后,被告卻一直沒有履行義務。三位原告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支付下欠工資。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被執行人抗拒執行心理強烈,面對這種情況,執行干警依法查詢到其名下的財產信息并進行了凍結。同時進一步對被執行人釋法明理,著重闡明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法律后果。幾番教育溝通,被執行人主動聯系執行法官,稱其近期通過朋友圈、微信公眾號等渠道,頻繁接觸到與法院執行相關的宣傳文章,了解欠債不還的法律后果。執行法官在了解到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的意愿后,通知雙方當事人到法院協商解決。在執行法官的主持見證下,被執行人一次性支付所欠工資款,申請人出具收條一張。至此,該案順利執結。
據介紹,該案件的順利執結展現了法治宣傳在提升公眾法律意識、促進債務人主動履行法律義務的重要作用。下一步,通川法院將堅持高強度打擊拒執與高密度宣傳相結合,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充分利用多種平臺,形成良好宣傳效果,進一步加大曝光失信被執行人力度,著力營造失信為恥、守信為榮的法治氛圍。
法官提醒:誠信是立身之本,是社會交往的基石,守法是每個公民的基本義務,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必要條件。主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不僅是對以往失信行為的救贖,也可以重獲社會信任。因此,每個公民都應自覺主動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不要心存僥幸規避、逃避執行,更不要因不懂法將民事責任“賴”成了刑事責任。
(廖家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