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法官,謝謝你幫我找到張某,讓他還了錢,了卻我一樁心事”。近日,當事人葉某向大竹縣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袁斌送來錦旗,并高興地說道。
張某因生意周轉向葉某借款13萬元,雙方未約定明確還款時間,后張某因刑事犯罪入獄。2025年初,張某刑滿釋放,葉某向其主張還款未果,后張某玩起了“躲貓貓”,葉某迫于無奈向大竹縣法院提起訴訟。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發現張某戶籍信息與現居住地不符,且無有效聯系方式,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為充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縮短糾紛化解流程,承辦法官通過公安部門調取張某最新戶籍信息與聯系方式,最終與張某取得聯系。張某表示自己剛出獄,經濟困難,無力償還借款。承辦法官了解到張某與葉某本是多年好友,便向其釋法明理,明確其還款義務不可免除,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引導其理解葉某多年追討的艱辛,同時勸導葉某考慮張某現實處境,適當給予其還款緩沖期。經協商,雙方達成協議,約定張某于兩年內分4期償還本金,同時免除逾期利息。
(杜雨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