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達州市開江縣法院在開展“通達之劍·夏日驕陽”專項執行行動中,對拖欠借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饒某依法實施司法拘留,有力維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彰顯了司法權威。
周某與劉某、饒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二被執行人拖欠周某36000元借款,經生效判決確認后仍不履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多次聯系、督促、給予充分的時間籌集欠款,被執行人不僅置若罔聞,還刻意逃避執行。
據介紹,在“通達之劍·夏日驕陽”專項執行行動中,執行干警根據前期摸排情況,發現饒某近期在開江本地活動,于是主動出擊,將被執行人饒某拘傳至法院,面對執行法官的釋法明理、講明利害,被執行人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鑒于其違反財產報告制度、微信內有較大金額流水,在某駕校擔任教練有工資而拒不履行義務,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開江法院對其作出司法拘留決定,彰顯法律權威。
法官提醒:生效法律文書具有強制執行力,任何企圖逃避、抗拒執行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執行人應當主動履行法律義務,切勿心存僥幸,否則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